第132章 在周志明的控制之下,焦點一點也沒有外溢到孫子平頭上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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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午夜,但是,警察來的很快,也就是十分鐘左右,兩輛晃著警燈的警車停在了鴻雁新居的會館前……在警察向報案人問明瞭情況後,將所有的所謂的“嫌疑人”,包括孫子平在內,一股腦的塞到警車裡,拉走了……
因為事發時已是深夜,隨後又經過孫子平一番折騰,待到失主報案至警察到來,己是午夜12點以後……而被孫子平懷疑與手機有接觸的,因而導致被孫子平扣下的三名員工,因其家屬久侯未見其人歸家,紛紛打電話聯絡本人,卻因電話都被孫子平扣去,美其名曰“尋找線索”而未接通,焦急的家屬也紛紛尋至鴻雁新居專案部……場面堪稱史詩級的混亂,使得專案經理連英十分頭大,尤其是得知孫子平這所作所為後,連英簡直氣的要暈了過去……此時他也不顧忌現在是什麼時間段了,第一時間給龔瑞紅打了電話,當龔瑞紅聽到這個訊息後,大腦飛速的運轉了起來,思索片刻後,還是讓連英給周志明去打電話……周志明這邊,在連英的電話打了第四遍的時候才接通,電話裡一開始,周志明很是惱怒,但是聽到孫子平也被派出所帶走後,相反又責怪連英——怎麼到這個時間才給他打電話……
由於周志明的出現,事情居然很順利的被壓了下來,並做了一個暫時的瞭解,而達成的這一切,並非是周志明那個萬家樂物業公司領導的身份起的作用,而是周志明在某一個區政法口,那個未退休的職務發生的效力;周志明是開著特殊的車輛去的,而且去了派出所後,先是和承辦民警提了幾個本區的有關領導名字後,才說了自己是誰,是幹什麼的,然後在問明瞭警察,在確定了樂萬家的職工,都沒有證據直接認定與丟失的手機有關的情況下,讓包括孫子平在內的樂萬家涉案員工做了詢問筆錄,並在筆錄上籤了字,摁了手印,就讓這些員工各自回家去了……而那個失主,則在派出所的安排下,寫了報案材料,也回去了……等一切都結束的時候,已是凌晨3點……
第二天一大早,周志明便又開著他那輛特殊車輛,驅車趕往了鴻雁新區。然後找來了那個失主和相關人士,他要開個協調會,要儘快把這件事情平息下來。而周志明的工作方式和協調的形式,幾十年如一日,那就是不管自己這邊有錯沒錯,先承認錯誤,平息對方的怒火,然後講事實,擺道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那是一部當時售價3999,已經用了將近兩年的手機,是丟在了由樂萬家負責秩序維護和保潔的,節目演出後臺的更衣室內丟失的。周志明先是大包大攬的承認了所有的錯誤,得到了失主的理解,隨後又從失主個人對自己財物的保管不力,以及手機的使用年限,還有拿走手機的人目標都不確定等方面,和失主探討了起來……同時,他也告誡那三個被孫子平圈定的所謂的嫌疑人,說這件事,本身他們是有責任的,雖然偵查機關沒有證據證明,手機丟失和他們有直接關係,但是這麼多秩序維護及保潔成員,為什麼不懷疑別人,卻偏偏懷疑他們呢?說明他們自身肯定是有問題的,沒有直接證據,並不代表沒有嫌疑……
這樣一通操作下來,居然讓他達成了協議,並且在賠償到位後,讓失主去派出所撤了這個案子,協議的內容是這樣的:那個手機,因為使用了近兩年,折一半的價,為兩千元。然後,由失主與兩名保安和一名保潔,各自承擔500塊錢的責任,協議達成後,當場由公司代為公司的三名員工墊付給失主1500元,失主在收到錢後,去派出所將案子做撤案處理,而這兩名保安與一名保潔,各自被扣掉的500元,從本月應發的工資中予以扣除……
這世上原本就沒有什麼絕對的公平,但是卻有著絕對的不公平。周志明促成的這個所謂的協議,正是絕對的不公平的具體體現。協議達成的基礎,其實是各方委曲求全的一個結果,可以說,達成這個協議的各方,都是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