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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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的地鐵站裡,乘客照例擁擠。他下意識地想在站臺的人群中發現羅晶晶,同時也明白那是徒勞的。他登上東去的列車,路過復興門時他坐著沒動,他甚至連眼睛都沒有睜一下,他覺得很累很累,好像這一天的體力都在這來來往往的火車上消耗殆盡。
他在崇文門下了車。
他下車後直接回了家。
他沒吃中午飯。
他還有心吃飯嗎?他一點不餓。
回家後,他用家裡的電話又撥了一遍羅晶晶的手機,他猜到羅晶晶依然不會接的,他只是想讓她看到這個號碼知道他現在已經回家了。可惜他連這個目的也沒有達到,羅晶晶把手機關了。羅晶晶的這個樣子已經足以證實,她和那個殺人犯之間肯定有事,他們之間的關係顯然不是韓丁善良願望的那樣,是什麼親朋好友、是什麼同學故舊!
正午的太陽在客廳裡收縮得只剩下窗臺上一條亮亮的細邊,整個屋子反而顯得暗淡無光。而韓丁的眼前,似乎連窗臺上那一絲耀眼的明亮都舉目難見,他用哭泣的聲音在心中自問:“我還要這個女孩嗎?我還要這個不貞不忠不自愛的女孩嗎?”當他心裡終於問出這句話的時候,那聲一直堵在胸口的哽咽破喉而出,但很快他就剋制住了。他擦掉了眼淚,他命令自己不許為這樣的女孩哭。
為了剋制自己的脆弱韓丁重新回到了熙熙攘攘的街上,他從崇文門盲目地往北走,一直走到了寬闊的長安大道。他又下意識地往西走。西面是天安門,是整個長安街也是整個北京的正中心。他居然步行到了天安門。除了在大學放暑假時他去泰山嘗試過一次揹包旅遊外,他似乎從沒走過這麼長的路。他在天安門城樓下站了一會兒,買了張門票進了中山公園。公園裡遊人很少,這裡的冷清使他終於鎮定下來,他試圖讓自己恢復理智的思考,把自他見到那個逃犯之後羅晶晶的種種表現從頭到尾細想一遍,細想一遍後他還是非常氣憤,感覺難以接受。他想,應該結束了。當他意識到“結束”這個字眼似乎意味著一個決定的時候,他的心抖得很厲害,他試著鼓起勇氣把這兩個字說出聲來,但沒有成功。他的內心深處總有另一個聲音在頑固地、大聲地,挽留著什麼。那聲音雜亂無章,含混不清,把過去他和羅晶晶的每一天發生的每件事,把他們共同經歷的每一個快樂時光,每一個細小的話語,每一次見面前的期待,每一次分別時的親吻,都一一地呼喚出來……這就是他的初戀!初戀的感覺和它的珍貴是沒法磨滅和輕易取代的,難道就這樣放棄了嗎?就真的不能挽救了嗎?就真的不能忘掉這一段橫生出來的不快想辦法重新開始嗎?
他從中山公園的正門進去,後門出來。出來時他的步履變得輕捷有力。感情最終戰勝了理念。他想通了,他不是為了空洞的理念和一時的面子而生活。對他來說,最有價值、最難捨棄的,是他已經抓住並且已經擁有的那份幸福。
他在公園的後門叫了一輛計程車,坐車回家去,路上感覺心裡不那麼沉重了。他沒讓司機把他送到家門口,開到崇文門他提前下了車。他在路口的菜市場買了些羅晶晶愛吃的果菜食品,想好了回家親自為他們兩人做一頓晚飯。他甚至想好了今天晚上如果羅晶晶回來不想向他做出解釋,他就絕不主動問起白天的事。
他一回到家就動手準備晚上的飯,他為自己能做到如此胸懷寬大而感到充實和滿足。一個人能夠,或者說敢於原諒他人,是強者才有的能耐,是能者才有的美德。他不知道自己這樣想是不是一種自找臺階自我平衡的阿Q精神。但無論如何,學會寬容怎麼說也是一種成熟的象徵。
他認真細緻地做著這頓豐盛的晚飯,燉了一隻肥雞,用雞湯煲了些白蘿蔔和鮮芹菜——這是他媽媽多年以來的保留菜目——還炒了一個肉絲豆芽,煎了一條魚,用糖醋汁漬上。晚上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