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找到金子的出處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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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老闆黑了臉。
童歌趕緊解釋,“不,我是覺得七年前的事情,說不定你都忘記了。我多問一個人穩妥,且走訪也是我的工作。””
“有,小芬你過來。”陸老闆招呼人來後就退回辦公室了。
兩人的眼神在空中交流了會,但背對自己,童歌看不到。
名叫小芬的女子慢騰騰靠近。
“你在2017年或2017年以前,見過有男客戶來大批次購買或者分批購買大量黃金嗎?”童歌問。
“這個......”小芬掃了眼他,又掃視了眼辦公室,“沒見過。”
小動作正巧入了童歌的眼,事情有貓膩!
“確定嗎?你的話將被作為呈堂供證,你能為自己說的話負責嗎?”
“我......”她低頭,捏著衣角的樣子特緊張。
頓了頓,小芬說:“確定。”
童歌假裝掉頭就走,一句話都不說。剛走出幾步,身後的人傳出大大的呼氣聲,“對了,你是哪一年到這裡上班的?”他冷不丁回頭問。
“啊!”小芬撒謊被警察撞破,嚇了大跳。
“我......我2018年來的。”
“哼!你連自己哪一年來的都記不得,為什麼剛才一問你,你就能想起來了?你自己的事難道不比別人重要嗎?再不說實話,依法拘留。”童歌大聲呵斥。
小芬全身哆嗦了下,相較於失去金店的工作,她更害怕被拉去拘留。一個人無論如何都不能留下案底,被拘留是件不光彩的事,會跟隨自身一輩子。她只能交代:“好像有個男顧客。”
“還記得他長什麼樣嗎?”
“有大肚腩,好像肥頭大耳的。”小芬回憶。
不過查案不能馬虎,“確定嗎?叫什麼名字?”
小芬索性敞開了說:“確定,像是叫什麼宋的。陸老闆把他送出辦公室門,喊了聲:‘宋什麼的慢走!’。”
其他店員對她暗戳戳。
“還有嗎?”
她什麼都顧不上了,“男顧客臨走前拎了一大袋沉甸甸的,這樣的場面我見過兩次。”
原來如此!
好像有人進去打小報告了,陸老闆黑臉跑出來制止,“你他媽的瞎說什麼?快走!你被解僱了!”
“走就走!你以為我想留下來整天被大家擠兌?”小芬怒火十足。
一切都來不及了。
童歌忍不住提醒,“就算要走,你也得給工資!再說,我還要找她核對細節,你急於趕人是不是還有更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你?我沒有。”陸老闆臉色全白,解釋更是蒼白無力。
警察留下小芬的電話號碼和家庭住址,又把陸老闆帶回去審訊了。
原來陸老闆得過宋輝的10萬塊好處費和封口費,幫宋輝毀掉過金子上的印記,且只收他現金。雖然後者已死,但他仍然不能暴露宋輝。
可在探照燈和封閉審訊室內連續熬了兩天,他就受不住了。誰叫他是金店老闆,哪裡受過這等苦?經交代,從2015年開始,宋輝曾經購進黃金——項鍊、手鐲和金條。他一共分批購買過五次,總價約莫500萬黃金。
啊!500萬?
正好對得上宋輝那不知去向的貪汙賄賂金!果真是被他拿來買金子了!
童歌驚歎,心說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其他人也都像木頭般,愣在了原地,因為好訊息來得太突然了,如此一來,就不怕宋小凡不招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