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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大哥,想著混口飯吃,結果呆了一天,就將這人家世打聽清楚,據說是個什麼皇的兒子,趙珩沒識過字,但他多年活下來的直覺告訴他,是一條不太穩的大腿。
畢竟戰火瀰漫,是個土匪都能稱王,當個三天皇帝就讓人弄死的例子比比皆是,不過這少年養的如此精細,肯定和那些土匪不太一樣,不過瞬間從大哥變成弟弟,畢竟一個五穀不分的少年在亂世肯定沒有一個長混街頭的小乞丐長遠,不過小乞丐趙珩名字是這少爺起的,這少爺名叫趙鈞,說這小乞兒沒名又是兄弟那就起一個姓,於是這小乞兒就叫了趙珩。
這趙珩覺得反正天南海北都是混,在哪混都行,於是他對趙鈞說:&ldo;我帶你去找你爹。&rdo;趙鈞自然同意,而且十分感動,於是就一起走了。
在這段時間,趙鈞感覺整個人生都不好了,他以前好歹身邊有好幾個婢女侍候,如今卻要與一個小乞一起,丐和野狗搶食,他身上的錦衣被趙珩賣掉,換成了短打,這衣服磨得他肉疼,他心道就不該和下屬偷偷溜出來,不過下屬為了他死了,他也不能多說什麼,還是早點找到父親吧,不過這小乞丐還算有用,當時就是看他和別人爭食的兇狠勁被他震撼,所以把吃食分給他,覺得這人可以為自己所用,果然稍微施恩就就被送回家,雖然過程艱辛了些,不過能有人護著回去趙鈞就已經很滿意了,畢竟世道艱辛,能找這麼一個護著自己的太難了,而且他爹雖然只有他一個獨子,但著實對他嚴格,甚至說根本不關心他,他可不敢讓他爹繼續看不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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