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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約出生在1972年夏天,到底是6月底還是7月初,具體時間不詳。
我的父親是一位男性,母親是一位女性。籍貫秦水。
秦水是我們縣的縣名,上秦縣,中秦縣,下秦縣都是我們相鄰的幾個縣域名字。
這絕對真實。
從懂事起,我認為,我就是我。自從十歲那年,我就開始懷疑,我是誰?
說起來與一次吵架有關。
具體細節我就不說了,反正大家都吵過,我只說結果。
那小孩罵我是【野雜種】,我也罵他【野雜種】,他再罵我,說我是真正的【野雜種】,這就引起我父母與小孩父母大幹一場。直到雙方都住進醫院。
那時我才發現,我父母對【野雜種】這個詞非常反感。他們不惜以武力來扞衛自己的尊嚴。
因為我是他們的孩子,從出生起就是這個家庭中的一員,誰想把我分裂出去,就是挑戰他們的底線——是可忍,孰不可忍。
這次事件發生後,我還沒有引起重視。一直讀到高二,我才發現自己可能、真的、簡直、絕對是個野種。因為我現在的父母都長得不高,我姐姐也長得矮,而我十七歲的躥到了一米七八。
我父母長相平凡,結果我的長相則被公認為校草。我姓郝,名字叫郝曉東,結果同學們都叫我郝安。因為歷史上有個美男子叫潘安。
我的父母都是東郊鄉農民,文化程度都不高,全是小學畢業。但我特別會讀書,總是年級前五名。我姐姐不會讀書,還比我大五歲,早早地嫁了人。
這些對比,讓我懷疑我不是現在的父母親生。
不知多少個夜晚,我仰望星空,不解之謎,揮之不去。
我的親生父母是誰?
他們為什麼要拋棄我?
他們現在在哪兒?
沒有人能回答我這個問題。唯有一點可供我想像的是——我的親生父母是一對智商非常高的人,不然,我怎麼讀起書來像喝米湯一樣容易。
我的親生父母至少有一個長得好,如果我像父親,我父親必定英俊瀟灑,如果我像母親,我母親必定風華絕代。
可我只是想想而已,畢竟我現在的父母對我相當好。他們的舉動表明,我就是他們親生的——如果我不聽話,他們敢打我,從這點就可以看出來。
反正,生在這個充滿愛的家庭,我也只是偶爾想一想,因為現在是高二最後一個學期,再讀一年,我就要參加高考了。
一切為高考而努力。
高二下學期過了一半,這一天中午,我吃過飯,就去校門外的商店買一支鋼筆,結果回來之後,迎面碰上兩位女同學。
她們是隔壁班的,平時,我們很少說過話。在擦肩而過的那一瞬間,其中一個送來了一句風涼話:“如果再戴一副墨鏡,絕矣。”
另一個哈哈大笑。
我回頭盯了她們一眼。其實也不用回頭。我認識她倆。一個叫舒雨晴,另一個叫孫燕婷。都是學校裡的著名人物。
舒雨晴是我們秦水縣委書記的女兒,漂亮,高傲。孫燕婷的父母幹什麼,我不知道,但同學們給她取了個綽號,孫答應。
答應就是清宮戲的後宮妃嬪中等級較低的一種。
意思就是天天陪著舒娘娘,是舒娘娘的跟班。
我回頭盯了她們一眼,當然,這只是一種表面的憤怒。我敢真憤怒嗎?不敢。縣委書記的女兒是我這個斗升小民敢叫板的嗎?
結果,她們也回過頭來,迎接我的是一串彎腰大笑。
一個貌如潘安的高中男生,跟一個美少女遇到的境地是一回事,常常有人撩撥你。
我的佯怒化為了一種莫名其妙的東西,是甜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