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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邊少了一個人,讓付斯禮非常得不習慣,他伸手觸控著空蕩蕩的位置,難以入眠。
朗聞昔躺在書房的摺疊床上,弦月隱在薄薄的雲之後,模糊中柔和冷調的月光,像他初識的付斯禮,是高嶺之花的拒人千里,但又吸引著自己。
像月球引力影響了潮汐,像他影響了自己的心緒。
朗聞昔翻身下床開啟了檯燈,拿出了畫夾中的畫,一副鉛筆的小稿。上面畫著一個抱著腿蜷坐在沙發上少年,月光從他背後的小窗戶上灑落。
在那間狹小的車庫出租屋中,朗聞昔曾在夜裡半夢半醒間看到了這一幕,月光照亮了少年與自己的沙發。月光的斑駁讓少年寬闊的背脊在那一刻顯得有些支離破碎,惶惶不安和脆弱無助讓朗聞昔產生了一種憐憫之情,不幸的童年遭遇讓他更容易共情。
朗聞昔看著小稿上的畫,在背後寫下了一個疑問句『我喜歡的人?』
那晚朗聞昔睡得很熟,但另一個人則在輾轉難眠。
他像個小偷一樣地溜進了書房,開了縫的窗戶讓夜風吹落了畫稿,落在了他的腳邊……
——是我!
他篤定地認為著,這份篤定在十年後得到了證實。
第三十二章 偷閱(下)
藝術家的作品其最大的價值在於被人們發現、被人們欣賞、被人們理解……
這應該是林宣畢生的藝術追求,他將這句話設定為手機的屏保,時刻提醒著自己。
而朗聞昔不一樣,更諷刺的是朗聞昔自己都不認為自己是個藝術家,大多時候他覺得自己只是靠畫畫掙錢的畫匠,再說一句不好聽的,如果不是當年有人願意掏這個錢讓他去學畫畫,他恐怕不會在這個事情上浪費一分錢。
就像朗聞昔曾經跟付斯禮說過的那樣,高中畢業後考個野雞大學是夢想,直接工作賺錢才是那時首當其衝的目標。
朗聞昔捧著百合站在晨露未晞的墓園內,他盯著墓碑上的照片緘默了很久,最後將手中的花放在了墓碑前。
期間朗聞昔只說了一句話——我還愛他。
朗聞昔回家的時候恰好趕上付斯禮下了夜班,在便利店裡隨便買了一些速食,等著他來接自己。
一上車,付斯禮的職業病就犯了,他敏銳地察覺出朗聞昔應該不是出門買吃的那麼簡單!
朗聞昔身著得體,素色的風衣外套上沾著晨間未乾的潮氣,肩膀的扣袢上掛著百合的花瓣。
付斯禮借著幫朗聞昔扣安全帶的功夫,湊近了他的身體,聞到了沾染在他身上的一種廉價的香灰味。
「你去墓地了?」付斯禮冷不丁地問道。
「不愧是付隊,這都知道了。」
「下次可以叫上我一起去。」付斯禮伸手摘去了他肩上的花瓣,笑著補充了一句,「別顯得兒子不如兒媳婦孝順。」
「有沒有可能是兒婿?」
付斯禮一邊發動車一邊否定地說道:「沒可能。」
朗聞昔坐在副駕上翻看著手機上的租房app,付斯禮看他玩得認真,說道:「別老盯著手機,一會兒你又該暈車了。」
「馬上,我在跟中介聊房子的事情。」朗聞昔頭也沒抬的回答道。
「你要租房?快年底了可能房源有點緊?」
朗聞昔頭靠在車前箱上看著付斯禮,這種感覺似曾相識,十年前他們認識的第一個新年朗聞昔也是為了找房而發愁,他還記得那個新年自己和外公是在付斯禮家過的,那個時候自己對於付斯禮的感情好比躺在一個被窩裡也能各睡各的沒有任何想法的朋友。
但細細想來,那時的付斯禮是不是就已經對自己揣著『邪念』了。
「看我幹嘛?!怪滲人的!」開著車的付斯禮用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