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縣太爺的殷勤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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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徵召民壯的話,也就是民兵,不用縣衙專門下聘書,聘書不是告身。
如果是真正的官員,那就叫告身,在官府有留底的。
這民壯的班頭,不算官也不算吏,只能算清白身份的衙役。
可是,官府還是給下了聘書,以示尊重。
這本來就是商量好的態度,再加上昨天晚上兩位捕快回去再一稟報陳雲居然殺了一隻竊取了土地神位的妖。
並且聽說陳雲想用蛇妖的妖身練丹之後,就連夜派人準備好了所需藥材。
“左兄弟,縣尊那一顆丹藥,從我份上拿去就行。
說實話,如果不是縣尊發話,一個晚上我也湊不齊這些藥材。”
李捕頭有點羞愧的說道。
他也沒法子,縣太爺問到他不能不說,只是說之前沒有跟陳雲商量,這確實就是有點說不過去。
陳雲沒有說話,看向手裡的招聘文書。
【聽聞鄉野有壯士賢達,通武藝,銳氣極盛,可闢陰邪之徒,故徵辟之。
茲徵辟左雲為郭北縣壯班兵丁副班頭一職,望勤於任事。】
下面還蓋上縣令大印。
說實話,這樣的招聘文書,其實在郭北縣這位縣太爺在任期間也是第一例,別說招個民壯班頭,就算招個六班文吏,也沒有用什麼招聘文書的。
這是縣太爺最近被這些奇奇怪怪的事兒給嚇到了,可能是,所以才那麼鄭重,那麼好的態度。
就是這招聘文書寫的有點亂七八糟,但總算蓋上大印了,也算是一份正經文書。
見陳雲沒有說話,李捕頭繼續從馬背上往下解東西。
“縣尊聽說你擅使刀,便到縣衙武庫給你挑了這幾樣兵器。
一口好刀!”
李捕頭把刀遞給陳雲,這刀光看刀鞘,就很好,不華麗,樸實,但做工很好。
接過來發現還挺重,最起碼超過5斤,其實刀不能太重,特別是戰場上的刀,一般都是一斤左右,最多兩斤。
超過兩斤就不適合在戰場上使用了,戰場上講究的是軟弓重箭快馬輕刀。
當然重步兵另說,不過這重步兵一般不使刀,都使的是長槍或者步槊。
心裡閃過這些念頭,手已經比心快了一步,把刀拔了出來。
刀一出鞘就感覺一陣寒氣逼人,看來,這刀上面的人命不少了,刀本身材質的寒氣,跟刀上人命沾染多了所產生的煞氣,陳雲還是能分辨出來的。
而且刀鋒刀背上,都有星星點點,跟其他兵刃磕碰過的痕跡,但就算如此也不影響這把刀的完整和鋒利。
“是把好刀,雖然不適合戰陣,但適合江湖客殺人用。
戰陣上敵人太多,我們刀手需要不停的揮刀,有時候一砍就是一天,刀太重不容易活命!
江湖客則沒有這種顧忌,他們的敵人一般只有一兩個,多也就個,再多他們可以遁去。
與戰陣不同!
這刀上的煞氣濃重,不殺個十人,積不出這樣的煞氣!”
左老頭經驗豐富,一眼就看得出來,這是把好刀,但卻不是適合戰場的刀。
李捕頭點頭:“對,老爺子好眼力,此刀便是從一名江洋大盜手中所繳獲的,他持此刀殺過不少人。
雖然不知道殺了多少,但他有一次,一人一刀生生屠了一個村子,三十二口人一個不留!
逃竄到我郭北縣之後,被我等用弓箭圍在巷子裡,生生射成了刺蝟!
所以這刀就落到了我縣武庫當中!”
感受著這刀中的煞氣,陳雲問左老頭:“阿公,你說這刀少說也得十條人命,可我感受著這煞氣卻是比這把殺豬刀要強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