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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山村。自從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河裡發現黃金以來,暴發了一場罕見的淘金熱——不過似乎不能見諸於報上,這個小山村,一度比市區還熱鬧。起初的淘金熱只是在河裡,數不清的人在河裡把沙淘起,或是用小“金斗”或是用“長鬥”——都是淘金的工具,一遍又一遍地把普通的沙沖走,因為金子的密度大而被留下,有人因此而發了財;後來淘金熱又發展到河旁邊的田裡,把田裡的土全翻出來,把下面的“沙包土”(就是泥土下面的那層泥沙,這層沙再下去就是石壁再下去就是地下水層)淘出來淘金,有人發財有人顆粒無收,因為這種淘金方式,後來出現了很多所謂的“金坑”,就是早先的田被翻了土沒有重新把土填回去,而成的小池塘;再後來就發展到到山上去挖金。據說有人在山上挖一鋤頭就洗到了一克金的記錄——當時的黃金雖然價錢沒有現在這麼高,但是一克金也值幾十塊,對於90年代初來說,實在是一筆不小的錢財;而在山上開採金礦的,一般都是打礦洞,礦洞的走向都是根據礦脈的方向而來的,當地把礦脈叫做“苗”,比如金礦的礦脈就叫做“金苗”,金礦一般都是附生在“金苗”上——金苗其實就是一條不間斷的白色礦脈,看起來如同白色的骨頭,其實就是石英石脈。一般來說,越大的礦脈越好,但是也有些反常的,比如有的礦脈只有筷子大小,但是有時也能挖出拳頭大的一團黃金來——這種黃金成色極高,不需經過鍛燒就可直接賣出;而在土裡或是沙裡的散落的黃金,一般都經過了氧化,只是黃金氧化物,需要經過高溫鍛燒,再利用水銀提純。後來又發展到經過化學手段來提取黃金,當地叫做“氰化”,就是用氰化物把沙土裡的黃金溶解——也有用王水的(注:王水,就是濃硫酸和濃鹽酸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混合溶液,酸度和活性極高,至於比例是多少就不說了),然後再用鋅絲進行置換——這是化學裡面的置換反應,把鋅絲浸入黃金化合物溶液之中,因為鋅的活性比黃金高,就會把黃金置換出來,到時鋅絲表面就全是金黃色的黃金了。直到現在還能找到一些氰化之後的氰化池。不過此種方法汙染實在太大,而且對人體的毒性也是相當強,一般人不會採用。
當地最有名的一個金礦礦山,就在劉小軍的村裡,離他家也不過只有一里多路,名字就叫做“黃金坑”——也不知道是不是一直都叫這個名字,還是在發現黃金之後才這麼叫的。在93年左右,那裡是最有名的金礦,整個山體都是礦洞,小小的山頭,常年至少有幾百人,有時甚至超過一千人——這對於一個小山村的小山頭來說,實在是一個天文數字。打礦洞是一個技術活,因為礦洞不會打得太大,而且山上因為土質原因,如果礦洞結構不好,很容易發生塌方的事故。在黃金坑熱鬧時,至少就發生過三四起塌方的事。因為整個山體其實已經被鑽空了,都是一條一條的礦洞。因為在山上採礦,隨之而來的工具方面的改良也進行著。一開始人們用的只是手工的簡陋工具,到後來就發展到電鑽——人們發現電鑽的功率實在太低,對於稍微堅硬的石壁就鑽不動而且容易卡殼,所以就改用更強力的風鑽——用風驅動;接下來就是用炸藥。開採出來的礦石都是用礦車——其實只是普通的小斗子推車,當地叫做“板車”,真的會鋪鐵軌的——就像是電視電影時放的那樣的很少,拉出,然後用碎石麵粉碎——強大馬力柴油機帶動的碎石機,可以把石塊直接打成粉塵;或是用碾磨機碾磨——一個碾盤,上面兩個大鐵輪子不斷碾磨——這種玩意一般是對於石塊不大的礦石。碎了石之後,收集起來,再經過“洗”這一道工序,把不要的普通沙石“洗”掉,就能得到粗金了。得到的粗金再經過鍛燒——所謂真金不怕火煉也許就是這樣來的,這就算是真正完成了。
那時的劉小軍的父親——劉通,就是這一波淘金者行列中也算比較有名的一個。從一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