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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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結果顯示,兩名死者均是在活著的時候被兇手截肢。兇手雖然刻意將其製作成人彘,但是從創口判斷,兇手不具備外科手術功底。第二次發現的女屍被割舌、挖眼、耳朵裡灌入熱油,手段更加殘忍……這也符合史書上記載的人彘特點。目前,DNA檢測結果顯示,兩名死者是母子,還不知道死者的身份。
梁教授打斷法醫的話,問道:“兇手使用的什麼工具?”
法醫說:“初步分析,兇手使用的可能是普通的砂輪切割機,因為從被截斷骨頭的斷面上,很容易看出切割的痕跡,斷面整齊,符合直線切割的特點,還沾有鋁合金碎屑。一般工廠車間、鋁合金製品店、門窗作坊,都使用這種電動切割機。”
刑偵支隊的負責人說,兇手留下的唯一有價值的線索就是裝屍體的包,我們對這兩個包都做了詳細的調查。包是新的,產地在義烏,市內的服裝市場、鞋帽批發中心以及小超市攤位都出售這種包。價格在10元左右,便宜實用,在車站常常看到攜帶這種編織袋提包的農民和打工者。
包斬說:“案發現場的情況怎麼樣?”
交巡警支隊的隊長說:“現場附近沒有監控探頭,廁所周邊有6個破舊小區,人流量非常大。兇手拋屍應該有交通工具,我們排查可疑車輛的工作沒什麼進展,因為那裡有個廣場,鍛鍊身體的群眾中騎電動三輪車的非常多,這種電動三輪車一般都有車篷,接送學生時遮風擋雨。”
畫龍說:“不排除是廁所附近或是熟悉周邊環境的人作案。”
蘇眉說:“兩名死者都赤身裸體,兇手拋屍前脫掉了他們的衣服。這樣做也許是為了方便使用切割機截肢,免得衣服纏住砂輪,也可能是兇手擔心警方從衣服上發現什麼。”
公安局局長說:“那個男孩被扔到了便池裡,身上沾有屎尿,我們打算洗乾淨他,拍下母子二人的肖像照,張貼尋屍啟事,儘快找到屍源。”
梁教授說:“先別清洗屍身,仔細地做微量物檢驗,也許能發現點蛛絲馬跡。”
畫龍說道:“死者身上沒有搏鬥傷,這很顯然是熟人作案,兇手應該與死者認識。”
包斬說:“當務之急是搞清楚死者的身份。”
市委領導說:“我贊同特案組的意見,我們會召集更多警力,從省公安廳邀請專家,從各區縣調兵遣將,全力攻破此案!”
第二天,案情有了新的發現。省廳的一位微量物證分析專家前來協助,專家使用光譜分析儀對屍體表面進行檢測,儘管男孩的面部沾有排洩物,口腔內也有屎尿和血,專家還是發現了細微的紅色痕跡,經過分析,其中含有鉛元素、油脂、石蠟和香精——這些都是口紅的材料。
死者少婦塗有口紅。
死者男孩的嘴唇上以及媽媽的胸部都發現了口紅的痕印。
專家問道:“這說明什麼呢?”
梁教授說:“男孩12歲,早過了吃奶的年齡,兇手在殺害這對母子之前曾經逼迫他們做出一些不倫之事!”
第七章切割肢體
這對被害的母子,手和腳有被麻繩捆綁的痕跡。
結合肢體切口的位置以及物證的分析結果,可以想象到當時的恐怖場景。
兇手控制住媽媽,捆綁成大字,逼迫兒子行不倫之事。按照兇手的要求,孩子親吻了媽媽,口紅沾染到自己的嘴唇上,隨後又親吻了媽媽的胸部。可能因為孩子年齡尚小,以及巨大的恐懼心理,導致無法勃起,法醫沒有檢查到媽媽有遭受性侵犯的跡象。
當時,這對母子都是赤裸的。
警方判斷,兇手首先對孩子實施了慘無人道的酷刑,故意讓媽媽眼睜睜看著這一切。在一個封閉隔音的房間裡,兇手調整切割機的位置,通上電源,切割肢體。那種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