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城隍爺回來了?!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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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神婆雖然給出告陰狀這個辦法,但內心其實很糾結。
“醜話說在前頭,告陰狀這種事情,是有很大風險的。誰也不知道陰狀呈上去後,會發生什麼事。
可能神會把你的魂喊過去問話,也可能不用。魂魄抽離身體,對你們兩位普通人來說,不是什麼好事,搞不好會病上一場,甚至可能回不來。
這方法傳到我這,我沒用過。
同樣的,我師父也沒用過。
他教我的時候特別吩咐,沒有天大的事情不要做這個,不然惹上麻煩,甩都甩不掉。
因為你的陰狀,不一定能準確呈遞到城隍爺,或者其他陰司大神手裡。萬一被哪個陰差小鬼截留了,到時可不是一兩句話能打發的。
都說閻王好惹小鬼難纏,想必你們明白這個道理。甚至截留陰狀的,還不一定是陰差,那問題就更大了。
所以,你們確定要告嗎?”
李老太此刻宛如溺水者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表情悲苦之餘,又異常堅定:“不管什麼辦法,只要能找回我兒子,我都願意!”
“好,我幫你們。”
張神婆目光在李老太母子二人之間遊離:“你們誰來當告狀人?”
“我來!”
“我來!”
母子二人異口同聲,爭先恐後。
李老太她大兒子許誠說:“媽,你年紀大了,身體不好,我不能讓你冒這個風險。我還年輕,就算病一病也沒事。”
李老太反駁:“就是因為我年紀大了,活了一輩子也知足了,出意外也比再失去一個兒子好。”
“阿東已經沒了,我不能再沒有媽,還是讓我來吧!”
“誠啊,你從小就聽媽話,媽知道你是明事理的人,但這一次,讓媽任性一次吧。東他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我晚上睡覺心口痛,就是他在喊我,媽不能看著他命沒了魂還回不來。”
李老太這次說什麼都不肯讓步,執拗得很。最後甚至逼著大兒子,要是不答應,就跟他斷絕關係。
許誠一個快五十歲的大男人,跪在地上哭得稀里嘩啦。
張神婆搖搖頭。
誒,可憐天下父母心。
……
“告陰狀不是小事,但是時間緊迫。嫂啊,你跟我來,我們兩個簡單洗漱下。”
這等情況,通常是要吃齋戒葷三日、焚香沐浴虔誠禱告的。
可惜現在時間不允許,只能從簡。
張神婆拉著李老太去裡間洗漱去了,再出來時,二人都已經洗過臉面,梳好頭髮。
李老太甚至穿上一件不太合身的壽衣。
張神婆說,這是防止她魂魄被拉過去,被陰間的詭物認出是活人。
接下來就是寫陰狀。
因為是下呈上,不能馬虎。
首先是註明要呈遞的陰司,向神明恭請聖安,然後上下皆留空,再將自己要申述的冤屈清楚寫上,事情起因經過結果等,加上作惡人姓名年齡性別罪名等資訊。
然而李老太一家,並不清楚害死他們小兒子的是誰,就只能寫上李老太個人身份資訊,再註明委託誰家弟子寫的訴狀,恭請神明定奪。最後還要加上讚美寶誥。
這樣就是一份合格的陰狀。
各地各派可能在格式上會有差異,畢竟供奉的神仙不一樣,不過大體上是一致的,都是力求能夠將陰狀呈送到陰司大神手中。
李老太不會寫自己名字,張神婆就幫她寫好後,再拿一根消過毒的銀針,刺穿她大拇指,擠出一滴鮮血,按一個血手指印在訴狀上。
……
到這一步,李老太反而放鬆了。
“嫂啊,還有什麼要說的嗎?”張神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