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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骨金文中的邑
甲骨文中邑的材料約略有200多條,金文中亦有一些。邑的規模有大邑與小邑之分。顧名思義,大邑規模必定可觀,如商王都即以大邑稱之:
大邑商。(《甲》2416)
武王既克大邑商。(《何尊》)
此商都也稱作&ldo;天邑商&rdo;(《英》2529),或逕稱&ldo;王邑&rdo;(《英》344)、&ldo;商邑&rdo;(《■簋》)。但甲骨文中之&ldo;大邑&rdo;未必盡指王都,如:
方其敦大邑。(《合集》6783)
貞■大邑於唐土。(《英》1105)
唐之地望,或謂在今湖北隨縣西北之唐城鎮,古唐國所在1;或謂在山西南部夏縣一帶,即唐叔所封大夏之地2;不管怎麼說,據它辭&ldo;方其出於唐&rdo;(《甲》2924),此等大邑時受敵對方國侵擾,可見是王國的邊地重鎮。
至於小邑,骨臼刻辭有:
戊寅小邑示二屯,嶽。(《合集》17574)小邑大體是分佈於各地的小規模邑聚。
在商代,大小邑簇集各地,甲骨文有二邑、三邑、四邑、十邑、廿邑、卅邑等等3。邑以群稱,一小地域範圍竟多達30邑,反映了人口的增衍程度和邑聚的密度,然其邑應該屬之中小規模者。
甲骨文有云:
……其多茲……十邑……而入執……鬲千……(《合集》28098)鬲為人鬲,即人數,十邑鬲千,平均一邑為一百鬲(戶),則至多算作中下之邑。文獻有謂&ldo;十室之邑&rdo;4、&ldo;三十家為邑&rdo;5、&ldo;邑人三百戶&rdo;1、&ldo;千室之邑&rdo;2,邑的規模大體以人口的眾寡為準。凡群稱的邑,大概都自有其命名。西周厲王時《■從■》所云&ldo;十又三邑&rdo;,分別名之為■、■、■、■、言、■、句商兒、讎■、競、■、才、州、瀘。商代群稱之邑有雲&ldo;炋、■、鄙三邑&rdo;(《合集》7074)、&ldo;魌、夜、方、相四邑&rdo;(《合集》6063),亦十分難得的記下了群邑之名。
舊說:&ldo;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rdo;3此乃西周晚期以後出現的&ldo;正名&rdo;現象,都字的產生比較後起,厲王時《宗周鐘》銘有&ldo;王敦伐其至,撲伐厥都&rdo;,至為四至之至,即方國之都的周圍邊地。春秋齊靈公時《叔夷搏》記鮑叔之厘邑,又稱為厘都。但案之商代卻不然,邑為居民聚居點的通稱,並不以宗廟先王之主的有無細加區分。商代的邑,據其性質可分為四大類,敘之於下。
其一,商王都稱邑,見上文。
其二,方國之都稱邑。如:
(1) 王族其敦夷方邑舊,左右其■。(《屯南》2064)
(2)左其敦柳邑。(《合集》36526)
(3)雀克入■邑。(《合集》7076)
(4)其既入邑龍。(《乙》5241)
(5)……呼……丙邑。(《合集》4475)
(6)令邑並執■。(《英》608正)
(7)邑■。(鼎,《三代》4)
(8)利邑。(周原甲骨文42)
(9)辛邑■。(矛,《文物資料叢刊》3,203頁,圖3)
(10)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