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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裡難受、不願看他傷懷,回家以後也拉著人進了書房,找出這幾天他跟方先生一起臨的字,來來回回看了好幾遍,又哄他:「這寫得哪裡不好了?明明漂亮得很,我這輩子都寫不出這麼好看的字!」
——其實說得也不差。
他的字一貫出挑,是端端正正的小楷,就像他的為人一樣嚴肅工整;筆鋒大多並不凌厲,相反顯得圓潤中正,收筆時多用頓筆或提筆,挺拔乾淨。
——哪裡不好了?
她義正詞嚴理直氣壯,男人卻知道她在哄他,因而笑得有些無奈。
「的確許多年不寫了,」他語氣淡淡地說著,右手則輕輕撫過潔白簇新的紙面,「……生疏是自然的。」
白清嘉抿抿嘴,也想跟著嘆氣了。
仔細想想也的確——她與他一起生活了這麼久,卻從未見這男人有過什麼舊派的習慣,平素批文或覆信一應都是用鋼筆,沒用過毛筆和墨汁——可其實他用這些傳統的東西時是很迷人的,要不是這回方先生來她甚至都沒機會瞧見這男人寫書法的模樣,雋永而溫吞,內斂而端正,難以言喻的魅力。
「那以後就多寫……」她軟綿綿地靠進丈夫懷裡,伸手抱住他的腰,「……我喜歡看你寫。」
他笑了笑,沒有說話,只是伸手輕輕地撫摸她柔順的長髮;她像貓一樣被摸得很舒服,人也變得慵懶,於是乾脆安靜地在男人懷裡玩了一會兒他外套上的扣子。
「所以你為什麼那麼久都沒再動過筆?」她過了好一陣才抬起頭看著他問。
他挑了挑眉,像是被問住了,又好像只是不太想說,她皺起眉拽著他的袖口來回晃,正是一副不達目的不罷休的纏人模樣,他嘆了口,到底還是要對她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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