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蕩蕩的心城裡打了個轉,然後又悄然走遠。
我不會生氣,也不會怨恨什麼。我最後的狠毒和鋒利都留在了那個死去的男人身體中,長眠於一年又一年淅淅瀝瀝的春雨裡了。
深青色的墓碑上寫著他的名字,沒有生卒年月,他的生命是和我的聯絡在一起的,我能從自己的心跳中聽到他哭泣或是歡笑的聲音,從十七歲的少年時代,到昨夜夢裡那個溫和依舊的身影。
他一直都沒有離開過我的身邊,很多時候,我會覺得,五年前的那次車禍不過是一場荒謬陸離的噩夢,等夢醒了之後,我依舊會看到他在我身邊,長長的睫毛溫順垂落,彷彿江南朦朧的雲煙。
&ldo;現在,我們終於可以無憂無慮地生活在一起了,一小時一整天,一個月一整年,然後,一輩子,一分一秒都不少。&rdo;
這看上去好像是很幸福的一句話,但是這世上,只有兩個人能明白這句話的沉重。一個是站在墳墓外面的我,另一個,是長眠在墳墓裡的他。
&ldo;‐‐祝霖,程維之墓。&rdo;
我仍舊清晰地記得自己親手寫下這段話時的心情,悲慟彷彿將每個毛孔都注滿了苦澀,我痛不欲生,然而提著筆將墓誌銘寫在紙上時,卻連手都沒有抖一下,神情也是非常的平靜,就如同凝固的死水。
有人說,能寫下這段墓誌銘的我,已經徹頭徹尾是個瘋子了。
但是我覺得,我瘋了十五年,可寫下這句話的時候,我卻是清醒的。
他與我一同活著,然而,我已隨他一起死了。
我記得以前祝霖對我說過,人死了是很正常的,非常的正常。也許只是去街上買一些東西,車禍就發生了,出門的時候你們像平常一樣心不在焉地打招呼,甚至連招呼也懶得打,但是誰能想得到那就是永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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