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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在一起。戴著帽子的人,被粗暴
地脫去了帽子,扔在地上。然後,我們透過車頭燈的照明,看到他們走向
刑場。我們沒有從這些群眾中聽到啜泣聲。我們自己也覺得心裡憋得慌。
他們從南邊一直拖著沉重的腳步走來,其中不是也有四個廣東青年曾於昨
天無可奈何地向我交出了武器嗎?有個身體強壯的高個子北方人,他那作
出生死攸關的決定時所流露出來的幻滅的目光,至今還留在我的腦海里,
令人擔憂。我對他們說,要日本軍保證難民的生命安全,這是多麼愚蠢啊!
我們深信,日本軍至少可能會在某種程度上實現其所作的保證,在他們到
達的同時,也許會建立秩序。但做夢也沒有想到,他們的暴行恐怕是殘忍
透頂了。因為後來更險惡的日子來臨了(前引書2,第三十二頁)。
我認為,菲奇和馬吉牧師作證所說的日本率從安全區帶走了一千三百名左右難民並加以屠殺的這起事件,是日本軍在安全區搜捕便衣兵的最初屠殺人數。當時,黃俊鄉曾被日本軍逮捕,但倖免於難。他在為提交遠東國際軍事審判而作的宣誓口述中(檢證一七三三。實際未向法庭提出),敘述如下:
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十一月(陰曆)九日,日本軍在光華門附
近破壞城牆,侵入城內,迫近難民地區。兩天後,日本軍開始搜查住宅。
他們見到地上到處是丟棄的武器,斷定有許多軍人潛伏在難民區內。於是,
他們就無視國際道義而開始進行殺戮。凡是十八歲到四十歲的人,一概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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