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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寧決定,將這塊地方蓋成五層的樓房,就按照後世商場的格局,將裡面分成一間間店鋪,然後分租出去。
八十年代蓋房子,得自己找施工隊,從頭到尾,都得監督著,還得給施工隊的人做飯,這可是個大工程。
林寧在東安縣走訪了幾圈,接觸了幾個施工隊,跟他們大概談了談。
第一個施工隊的包工頭,上下打量了幾眼林寧,“小姑娘,蓋房的事你們女人不懂,叫你們家裡的男人過來。”
“我們家我說了算,你就說能不能蓋吧。”
那人眼睛閃爍了幾下,“當然能蓋了,什麼房子我們都能蓋,只要你掏得起工錢。”
“工錢是怎麼算的?”
“先付80%,等完成後再付剩下那20%。”
林寧沒再跟他廢話,轉身就走,他這話一聽就是在忽悠林寧,現在蓋房,都是先簽合同,然後按照進度預付款,蓋一點給一點的錢,先預付80%?糊弄誰呢!
她又找了幾家施工隊,大部分看她是個年輕姑娘,都沒把她當回事。
這個年代,年輕姑娘蓋房的基本沒有,因為女人一般都沒有宅基地,宅基地都是給家裡的男人,父親死了給兒子,兒子死了給孫子,要是沒有兒孫了,就給侄子,要是連侄子都沒有,最後會被村委會收回去。
至於女兒?極少有人會把宅基地給女兒,女兒嫁出去後就是外人了,怎麼能把家產給外人呢?再說了,要是給了女兒,侄子們也會來搶。
女人當了媳婦,也一樣是外人,總之,絕對不會將家裡的宅基地寫成女人的名字。
所以,林寧找施工隊要蓋房,那些人就以為林寧是給家裡人來問的,覺得她說話不算數,根本不拿她當回事。
在東安縣鹿馬橋鎮,林寧遇到了一個施工隊,包工頭是個五十來歲的男人,叫老賀。
老賀沒有敷衍林寧,而是認真回答了她的每個問題,林寧覺得這人態度認真,聽說風評也不錯。
“你蓋過五層樓嗎?”
老賀精神一振,“你要蓋五層樓?”
“對,這樓必須得蓋的結實,要是出了問題,我們都得進監獄,所以,得有豐富的經驗才行。”
老賀重重的點頭,“沒問題,能蓋,我曾經領著施工隊到南方幹過幾年,他們那邊樓層高,蓋得都是十幾層的樓房。”
那就好,林寧點點頭,就找他了,兩人口頭說定了,等林寧辦好手續買好材料,老賀就帶著人去蓋房。
這蓋房不是說蓋就能蓋,得先申請,林寧在街道辦填寫了一張《個人建房申請、稽核表》,街道辦稽核透過之後,還得縣裡審批,最後,再由土地資源局辦理用地手續,發批准檔案。
街道辦的李主任看了看林寧的申請表,問道,“你要建五層樓?”
“對。”
“建樓房和平房不同,不能擋住後面鄰居的太陽,你這樓房蓋起來得有15米,按照規定,離鄰居的房屋至少得15×0.7=10.5米,也就是說,你的後牆跟到鄰居房前的距離,不能少於10.5米。”
李主任將申請表放下來,“林寧同志,你得先去後面鄰居問問,得符合條件,並且他們同意了,你才能建這個樓房。”
林寧頭一次知道,蓋樓房還有這個規定,想想也是,不能因為自己蓋樓房,就不能讓後面鄰居曬太陽吧。
林寧出了街道辦,就去找後面鄰居了,這一看才知道,不止一戶鄰居,而是三家。
林寧買的是韓大爺和張濤的房子,他們後面一共有三家,林寧到後面一看,直接心涼了,他們整個院子,最多長八九米,連十米都沒有,根本不符合條件。
別說蓋五層樓了,蓋三層都能把他們院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