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一場誤會!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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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做了決斷,
“我先託人聯絡下劉探長,你們稍坐片刻。”
司徒志仁的桌子上明明有部電話,結果他要去別的地方,高要會心一笑,這傢伙是要問清楚雷官泰被扣下的原因。
他對此倒是十分淡定,官泰品行良善,絕不會搞亂七八糟的東西,這次被東福和扣下來要錢,十有八九是因為官泰無意間因為某件事而搶了或者損害了東福和的利益。
“要哥。”
人的轉變是有時間的,雷洛目前還沒有直接走上梟雄之路,心性之中仍然保持著光明,所以他有點難為情,
“真是抱歉,這件事我確實幫不上忙。”
當前這個年代的花腰(警察)也算威風,但是還沒有威風到雷洛那個時代的地步,很多人是不把他們放在眼裡的,鬼佬就不說了。
就說有錢佬跟幫會大佬,這兩種人就絕對不會把什麼便衣警察放在眼裡。
像雷洛的探員身份也就是嚇嚇良好市民,想去鎮東福和?還是省省吧。
所以高要從來沒有想過去報考警察,他也沒想過去混江湖,從始至終,要哥的目標始終是做大亨!
“不要這麼講,是我不好意思。”
高要笑下,
“本來應該早跟你講,又怕你胡思亂想。”
雷洛展齒一笑,
“不會,要哥的考慮必然周祥,我是放心的。”
“對。”
高賓總算插上了話,
“要哥做事就是讓人踏實。”
“洛哥。”
他還不忘面面俱到,
“你也是好樣的。”
說話間,司徒志仁已經轉回,這次他的表情就輕鬆多了,
“高先生,我已經問過了,一場誤會。”
司徒志仁輕描淡寫說道,
“官泰馬上就會被放回去,請代我向他問好。告訴他,如果得閒,一起出來飲茶。”
這就是客氣話了,高要如果把這話當真,那他還不如跳海里去冷靜冷靜。
“謝謝!”
高要心思一動,空間裡一顆融化成小圓球有拇指大小的黃金出現在他的右掌心,他手掌含起金珠跟司徒志仁握手,左手順勢輕輕拍下司徒志仁的手背,
“司徒長官,也不知明晚你是否有時間,否則想請你去北角的麗池俱樂部以表感謝!”
港島當前有三大夜總會最負盛名,分別是廣州酒家、百樂門、麗池!廣州酒家是在港島開業的第一間實際意義上的夜總會!
1932年,由於來港島做皮肉生意的洋雞實在是太多了,再加上喜歡開洋葷的港人也實在是太過熱情,自覺老臉受不住的港府便下令禁娼!
大批無處可去的鳳姐只好上岸做了舞女,當時主要就是依託這廣州酒家做生意,那時候還發明瞭個新詞,叫買出街鍾!
意思就是唱歌跳舞之後可以花錢把舞女帶出夜總會!
簡單點講就是出臺!
那時候大家都不知道竟然還有這種玩法,好傢伙,廣州酒家的這一套立馬麻甩佬們吸引的是不要不要的,所以也讓廣州酒家在港島風月界足足獨領風騷了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