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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是一個合情理的社會,它開始把所有的事情逐步變成一種規矩。
第一節 概述
秦漢時期,古代的封建世襲制度已經開始推翻,到漢武帝以後,才趨於定型。太學的學生畢業考試分甲科出身的郎和乙科出身的吏。郎官屬於光祿勳下面的皇宮裡的侍衛。
太學畢業考試甲等的就得為郎,這樣郎官裡面就有了知識分子,皇宮侍衛就有了不少有學問的人,而不再僅僅是貴族子弟。
太學畢業考試乙等的吏,就回到本鄉地方政府做地方長官的掾屬。
漢代的地方長官按規定是由中央派,太守是中央派,縣令也是中央派。
郡縣的椽屬,必須是本地人充當。如煙臺市的市長,不能用本地人,但市長以下的一切官,就要用本地人。三公、九卿、郡太守、縣令,由皇帝由中央政府任命。
宰相下面的十三曹,由宰相任用。各個衙門首長以下,全是吏,由各衙門首長任用。
太學的畢業生有補郎和補吏的待遇。
第二節 什麼是古代的封建世襲制度?
古代的封建世襲制度是一種權力傳承方式,主要特點在於權力和地位按照血統關係在家族內部世代相傳。以下是關於封建世襲制度的詳細解釋:
定義:
封建世襲制度是古代社會的一種重要制度,特別是在中國歷史上佔據了重要地位。它指的是一個國家的君主在去世後,將王位、領土、權力以及財富等,按照家族血緣關係,傳承給子孫後代的一種制度。
特點:
血緣傳承:封建世襲制度的核心是血緣關係,只有君主或貴族的直系後代才有資格繼承其權力和地位。
權力集中:在封建世襲制度下,權力和財富高度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形成了貴族階層和平民階層的鮮明對比。
繼承規則:常見的繼承規則包括“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在多數情況下,王位或貴族地位由君主或貴族的嫡長子繼承,以確保權力和財富的穩定傳承。
影響:
政治穩定:封建世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政治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因為權力傳承不易引起大的政治動盪。
社會發展:然而,這種制度也限制了社會的發展和變革,因為權力和財富的長期集中導致社會階層固化,阻礙了社會流動和進步。
文化傳承:封建世襲制度對文化傳承也有一定影響。由於權力和財富的長期集中,貴族階層往往更加註重文化修養和家族榮譽,推動了文化的繁榮和傳承。
歷史演變:
封建世襲制度在中國歷史上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從夏商周到春秋戰國,再到秦漢,這一制度不斷發展和完善。特別是在夏朝時期,世襲制正式確立,為後來的封建王朝奠定了基礎。
綜上所述,古代的封建世襲制度是一種基於血緣關係的權力傳承方式,具有權力集中、血緣傳承等特點。 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政治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但也限制了社會的發展和變革。
第三節漢代的選舉制度
漢代的選舉制度主要是察舉制,這是一種由下而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也是兩漢選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徑。以下是關於漢代察舉制的詳細介紹:
特點:
自下而上的推舉:察舉制以“鄉舉裡選”為依據,注重鄉里輿論對某位士人德才評判的權威性。
受儒家思想影響:察舉制在選拔官員時,注重孝廉等儒家道德標準。
制度完備:隨著制度的發展,察舉制達到完備,各種規定相繼推出。
作用:
選拔人才:察舉制的推行有利於選拔真正的人才,使下層人士有進入國家管理層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