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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她並沒有在自己身上花什麼錢,趙新蘭吃的是弟弟剩下的,穿的也是弟弟不要的衣服改成的,二十四孝姐姐就是她這樣的。
生活費之外的錢,她也不敢亂花。
要給弟弟買學習用品,學校的校服每年也是夏秋兩季各一套的必須買,這些錢,總不能去叫學校給吧,減免了學雜費,已經很照顧他們家了。
不過,弟弟越長越大,花的錢也越多,租房子也是其中一項,畢竟弟弟長大了就不能離學校太遠,弟弟考上的是好學校,好學校都在縣城裡,住鄉下的泥土房就太遠了,所以必須在學校附近租房子方便他上學。
好歹趙新蘭上過幾年學,她識些字,所以成年後,經人介紹到了超市倉庫上班。
工作穩定了,才不用繼續去做那些被人看不起的下賤活兒,雖然弟弟不說,她卻是知道弟弟不喜歡她去學校看他的。
弟弟還在唸小學的時候,她去送飯,卻被一個小學生看見了,那小學生見過她撿垃圾,指著她就喊了起來,“撿垃圾的來了,撿垃圾的來了,她在我們家小區撿過垃圾,快打她,來我們學校肯定是偷東西來了。”
當時來拿飯盒的趙梓竹臉都白了,腳下打了個彎兒就走了,趙新蘭只當弟弟看到她被一群人追趕著打的架勢嚇到了,弟弟本來就膽小嘛。
那晚回家,趙梓竹說:“姐姐,你以後不要來學校了。”
那是趙新蘭第一次看到弟弟眼中的淚水,她以為弟弟心疼她,怕她去學校又會遇到哪些混蛋小學生,會被打。
弟弟的好心,她接受了,之後,趙新蘭就再也沒去過弟弟學校。
ps:明天橙子要回去一趟成都。
13、同妻的憤怒(十二)
readx;13、同妻的憤怒(十二)童心蘭作為外人看得清楚,趙梓竹那哪裡是心疼姐姐的眼神,明明就是覺得趙新蘭撿垃圾的行為帶給他屈辱,並且不想在學校暴露撿垃圾的女孩子是他姐姐的事情,他怕丟臉,怕別人對著他叫“第一名的姐姐是撿垃圾的”。
難道就因為這個,趙梓竹就看不起趙新蘭?但是他也從來沒有叫趙新蘭不要去撿垃圾了啊?他不是依然安安心心的花著趙新蘭撿垃圾賣了賺來的錢麼?
可以說,趙新蘭並沒有虧待過趙梓竹啊,後來他上高中了,高中老師要求必須去上補習班。
物理、化學、數學、英語這麼幾科的補習費加起來比學費還多,趙新蘭依舊二話不說,除了超市的工作還去找了保姆的工作一起做,就是為了賺更多的錢給弟弟用。
弟弟上了大學後,趙新蘭又開始提供更多的錢,但是趙新蘭並不抱怨,反而樂此不疲,她認為讀書的錢,不能省,該花!
大學了,該讓弟弟見見世面了,總要給點零花錢讓他應酬交際一下,多和同學出去耍,建立人脈,這也是超市大媽教她的人生哲學。
可以說,趙新蘭在趙梓竹需要人情交際的時候也是從來沒有虧待過他,讓他不會拮据得沒法和大學同學愉快的玩耍。
但,就是這麼一個比親媽還照顧他的姐姐,趙梓竹為什麼就一定要害她,預設賀軒民欺騙自己姐姐當同妻呢?
依賀軒民的財力,不可能找不到一個為了錢來假結婚的女人,他怎麼就不為自己姐姐考慮一下?難道就真的只是因為姐姐好控制?
童心蘭與趙梓竹相處一段時間之後並不覺他是這般打算的,他對姐姐趙新蘭有一種隱藏的很深的恨意,她一定要替原主搞清楚。
此時先按下心中的不解,童心蘭回過神繼續與兩人虛與委蛇進行自己的計劃。
“你見識多,說的肯定有道理,看來我這老舊思想真的跟不上社會了。“童心蘭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
這時候已經看到陳天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