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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色杏眼亮晶晶的,讓人有種他滿心滿眼都裝著你的感覺。
季雨聽不見聲響,每次開窗時卻能第一時間察覺。
念頭在岑之行腦海轉了一圈,他走出去順手揉了揉季雨毛茸茸的腦袋,視線從少年覆著一層薄汗的白淨臉頰移到地上竹筐中的一堆野菜上,挑了挑眉。
“在做什麼?”
季雨跑回房間拿了小本本出來,寫到:
昨晚下雨,採菌子的好時候,摘到好多好多。
炒菌子給行哥吃,今天中午吧。
岑之行看完字,又看了看竹筐裡的菌類,下意識皺眉。
季雨一看,有些著急,伸手擋在竹筐前面晃了晃,又寫:
特別好吃!!清炒雞樅,竹蓀湯,特別美味,雖然它們現在醜醜的。
岑之行還是有些抗拒,讀完季雨的字,猶豫良久只緊皺眉頭說了一句:“試試吧。”
洗漱臺上擺著溫水和擠好的牙膏,熱水器也提前預熱過,最開始說過他,季雨消停了幾天,又開始忙前忙後給他準備,岑之行怕說多了小傢伙又多想,索性隨他去了,這些天也漸漸習慣了。
岑之行撐著檯面刷牙,餘光落在院中弓著身子摘菜的季雨身上。
髒兮兮的雨膠鞋在進院前在門口沖洗乾淨了,但身上還穿著灰撲撲的衣服沒換,剛才從屋子裡拿出來寫字的本子也還是廢舊廣告紙訂成“小本”。
岑之行忽然有些不開心,洗漱完走過去,抬起小傢伙下巴,問了句:
“為什麼不穿給你買的衣服褲子?”
季雨愣了幾秒,回神後掏出本子想寫字,又被男人抓住手腕。
岑之行:“為什麼也不用我送的本子?”
他徹底卡了殼,支支吾吾寫不出個所以然來,咬著唇,沒被攥住的左手捏著衣角捻了捻。
總不能寫“因為捨不得”吧。
衣服褲子都好漂亮,鞋子更是他從沒穿過的那種運動鞋,側邊有個黑色對勾的,他之前見過蔣識君穿的鞋也有這個對勾,肯定好貴,是岑之行一番心意,他捨不得。
本子翻開第一頁是岑之行親手畫的碧翠湖,好好看,而且是親手!用紙巾整齊包好鎖在抽屜裡的,他更捨不得髒了汙了。
岑之行等了一會兒,見季雨神色也能猜出半分答案,沒催少年給回應,就這麼安靜看著他。
視線從季雨咬得泛白的下唇移到捻了不知道多久的衣角。
最後輕輕笑了一聲。
“東西買來就是用的,你不用它,物品就沒有價值。我不知道這樣說你能不能聽懂,就當我想看你穿我買的衣服吧。”
太長了,這段話太長了。
好在岑之行說得很慢,輕而緩,讀起來還算方便。
季雨認真盯著男人翕動的薄唇,良久,搖搖頭回答到:
有價值,因為是行哥送的,就算我不穿它們不用它們,它們也有價值。
其實季雨本質上是個很倔的人,看上去怯弱,誰都能踹上兩腳,但他寧願被揍也沒向蔣識君那群人低過頭;說了要對行哥好,被拒絕多次也還是堅持著。
他決定好的事情,很難改變,無論如何,他有自己的一套原則。
遞過去的還是那個廣告紙做的小本子,紙張質量不算好,透出背面的廣告痕跡。
季雨逐漸工整的字印在這些透出的痕跡中,有點執拗的怪異。
岑之行無言盯著看了十幾秒才移開視線,他似乎沒什麼能反駁的,輕揉了把季雨的臉蛋,說了句:“好吧。”
季雨臉又紅了,從脖子一路紅到耳根,盯著面前一小寸地面小口呼吸,等熱度稍降,扭頭跑回去摘菜了。
午飯季雨做了一桌菌子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