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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人命案。
若不能早日結案,會影響政績。
數日後,遠赴琅琊的縣尉將死者的侄兒王伯輿帶來了縣衙。
季汐開始升堂,審理王氏的案子。
有鄰居目睹王氏往甑(蒸鍋)裡倒入白色粉末,而王氏手上裝白色粉末的盒子原是裝鉛粉的盒子。
因為有目擊者,且在王氏的房中又搜出了鉛粉,罪證確鑿。
案子已經很清晰了。
這次升堂的目的,主要是在苦主面前詢問王氏母子的作案動機。
王氏拒不招供,眼中滿是怨恨。
王氏的兒子怕母親會被用刑,招供道:“回稟縣令,堂弟的父親,也就是我大伯早逝,是家父撫養他長大的。
他天資聰穎,深得家父喜愛。
明明我才是父親的兒子,父親卻更看重只比我小一歲的堂弟。
吃的穿的用的都先緊著他。
街坊鄰居都傳家父對堂弟愛如親子,堂弟對家父也十分孝順,傳為了佳話。
可我這親子的待遇卻不如堂弟。
家中資源一度向他傾斜,可他又不是我親兄弟,憑什麼?
就憑他父親死的早?
堂弟名聲在外,十七歲的時候得東萊郡守的賞識,徵召他擔任府吏。
我家養他這麼多年也該到頭了。
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他沒幹多久就辭官不幹了,理由是不喜歡當府吏。
我家又得繼續養著他。
這些年他在外遊學開銷巨大,一應開支都是我家供著。
而我換根新毛筆的錢都沒有。
家父給他花錢十分痛快,對我和母親卻十分吝嗇。
有這樣的父親,不要也罷。
數月前,出外遊學的堂弟捎來了家父愛吃的酸菜。
我便慫恿母親往酸菜裡放鉛粉。
縣令,我才是毒死王翁的主謀,母親他是被我逼迫的。”
說到這裡,已經是帶上了哭腔。
王氏聽到這裡,不願意讓兒子替她頂罪,終於肯開口了:“縣令容稟,這事和我兒無關。
都是我一個人乾的,他毫不知情。
王翁太過於偏心,民婦氣不過,一時糊塗就動了歪心思。”
她的郎君富養侄子,窮養親子。
侄子沒繼承權,只要郎君死了,家中財產就都是她兒子的了。
這便是她的殺人動機。
季汐問道:“你為何要嫁禍給王基,又是如何嫁禍的?”
明知顧問,只是為了走流程。
王氏母子如果不來報官,王翁就會被當成病逝,不會東窗事發也就不會變成刑事案件。
報官和自投羅網也沒多大區別。
從宋神醫的口供來看,是王氏主動向王翁提出要請宋神醫來家中吃飯的。
這是故意要往刑事案件上靠。
王氏當真就那麼恨王基,寧願冒著東窗事發的風險也要將殺人的罪名嫁禍給王基?
不論真相如何,這些都是要記錄在卷宗裡的。
王氏眼神躲閃,小聲嘀咕道:“這不是看新來的縣令年少,好糊弄嗎?能一舉剷除王基,多好的事兒?”
她也沒想到她往甑裡倒鉛粉的時候,會被鄰居給看見啊。
季汐沒聽清,說道:“大點聲。”
王氏的聲音太小,就只有站在她旁邊的王伯輿聽見了。
王伯輿不著痕跡的離王氏遠了些。
他在回曲城的路上就曾哭過,此刻還處在叔父去世的悲傷之中。
萬萬想不到嬸母竟恨他至此。
王氏哪敢大聲將之前的話重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