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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秦燕不去上班嗎?&rdo;
&ldo;唉!&rdo;鄧姐重重嘆了口氣,用恨鐵不成鋼的口吻反問道,&ldo;她能幹什麼呀?都兩個娃的媽了,總不能還去歌廳當小姐吧?&rdo;
&ldo;也是啊,既然找不到合適的工作,還不如在家把孩子照顧好。&rdo;
鄧姐卻愈發搖頭:&ldo;你還指望她照顧孩子?她要是能照顧孩子,後來也不會發生那樣的事了。&rdo;
&ldo;那孩子誰來照顧呢?&rdo;
&ldo;小軍子啊,又當爹又當媽的。不光要去單位上班,回來還要給娘仨做飯。&rdo;鄧姐略一停頓,又用下論斷的口吻說道,&ldo;如果沒有他撐著,這個家早就毀了。&rdo;
羅飛默默嘆息。其實早在十六年前,現實便已用最殘酷的方式印證了鄧姐的判斷。
當年一家人的生活在李軍的維持下勉力支撐,但隨後發生的一件事打破了這份脆弱的平衡。
大約在李夢嬌出生的兩個月前,李軍的一個朋友帶了另外一個人來李軍家借住,他們連續三天在李軍家吸食毒品。
後來這兩人吸毒後在酒吧裡鬧事,被警察給抓了。兩人供出是在李軍家吸的毒。於是警察上門來帶走了李軍。由於秦燕正處於臨盆待產的狀態,李軍隨後被取保候審。
回到家裡以後,李軍還以為這事就這麼算了。沒想到一年之後,他卻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喚。事情確實也不大,可以透過繳納罰金判拘役或者管制,但李軍沒有錢。最終法院當庭判了他六個月有期徒刑,罪名是容留他人吸毒。
羅飛來之前已經查閱了相關案卷,對李軍入獄的過程就不再追問。他所關心的是另外一些事情。
&ldo;講講李軍入獄之後的事吧。&rdo;羅飛的聲音變得低沉起來,&ldo;我剛剛聽說,李夢楠曾經有一天自己從屋子裡跑出來過?&rdo;
&ldo;是啊,那次如果沒跑出來,兩個孩子怕是早就死了。&rdo;
&ldo;這種事既然已經發生過一次了,怎麼還能發生第二次呢?&rdo;
&ldo;唉,有什麼辦法呢?當爹的去坐牢,當媽的對孩子不管不顧,能不發生嗎?&rdo;鄧姐的話語中透出無可奈何的語氣。
羅飛搖了搖頭,其實他想問你們怎麼不幫幫這倆孩子呢?不過這話似乎有點質問的意思,他得想法找個較為溫和的措辭。
鄧姐看出了羅飛的心思,主動開口道:&ldo;其實我也幫過她們的。&rdo;
&ldo;哦?&rdo;羅飛露出願聞其詳的表情。
鄧姐道:&ldo;第一次出事之後,我主動找過秦燕,我建議她下次出去的時候不要把門鎖住,這樣我們鄰居也可以幫著照看照看孩子。結果秦燕說乾脆我留一把鑰匙給你吧。我想想也行,就從她那兒拿了一把鑰匙。下午秦燕要出去,走的時候對我說:&l;我出去一下,晚上六點前回來。&r;到了五點多我端了碗飯想送給孩子吃,用鑰匙開門一看,秦燕已經回來了。我當時還挺欣慰的,心想這總算有點當媽的樣子了。可是好景不長啊。第二次她出門的時候,也是說一會兒就回來的,結果好幾天都沒回來。那幾天我天天給孩子送飯,累點倒沒什麼,只是心裡的壓力太大了,每天晚上都睡不著。&rdo;
羅飛點點頭表示理解。
秦燕這一走,等於把照顧孩子的責任全都甩給了對方。兩個孩子那麼小,這要是有個三長兩短的,鄧姐確實承受不起。
&ldo;所以你後來也沒堅持下去吧?&rdo;
&ldo;是啊,等秦燕回來以後,我就把鑰匙還給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