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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警察真是「弱勢群體」,一個不慎就會被群眾投訴乃至被檢察院叫去喝白開水。
現在社會上有一種怪現象,似乎一提到公務員,尤其警察,不責罵上那麼兩句就不符合潮流,什麼事只要一粘上警察就似乎很有看頭。自己雖然沒做錯什麼,但幫師兄救場的事真要是搞得沸沸揚揚,所裡的日子肯定不會好過。
韓朝陽多少能理解點所長的心情,只是非常反感他這種開口就罵的粗暴作風,抬頭偷看了一眼:「教導員,我錯了。」
「錯了,你以為這是什麼地方,你以為你是小學生!」不等教導員開口,所長砰一聲又拍了下桌子:「混吃等死磨洋工的我見過,但沒見過你這樣的!不想幹是吧,不想幹趁早滾蛋,別佔著茅坑不拉屎!」
細想起來小夥子也沒那麼不堪,所長之所以一見他就來氣,一是先入為主,不喜歡他的專業背景。一個學音樂的,透過公考跑來當警察,在警力如此緊張的派出所,遠不如一來就什麼都能幹的警校生或政法幹警那麼受歡迎;
二是他真把警察只當成一個職業,不像警校生和政法幹警那樣把成為一名公安民警當成一個終極追求,讓幹什麼他就幹什麼,沒主觀能動性,沒集體榮譽感。
他又沒成家,新同志應該多幹點,應該像同時分來的吳偉一樣住在所裡,結果做過好幾次工作如同對牛彈琴。就是不願意住在所裡,而是住在光明區他那個開琴行的同學家,寧可每天來回跑。
別人下班之後所裡要是同時遇到幾個警情,值班民警忙不過來,帶班所長打個電話立馬回來加班。
帶班所長打電話讓他回來加班,他不是有這樣的事就是有那樣的事,偶爾趕回所裡,時間又全在路上浪費掉了,趕到所裡時該幹的事其他同志已經幹完。
幹工作一點不積極,如假包換的不求上進!
不過話又說回來,他再積極一樣沒上進的機會。
首先,在考公務員時簽過協議,在基層有服務年限;其次,他既不是黨員,專業又不對口,文不文武不武,機關根本不會要他。何況基層民警想晉升想調到機關本就很難,工作比他認真、業務能力不知道比他強多少倍的同志都沒機會,怎麼也輪不著他這個還在見習期的新人。
所裡各項工作太多,警力太緊張,不可能養閒人。儘管他來之後一直算不上閒,事實上工作時間比其他單位的公務員要長很多。
因為他的事,所長不止一次找過分局。
領導說得很清楚,不要可以,其它派出所需要,但把他調走之後別指望局裡再安排民警過來。既然換人的事別想了,那麼,多一個人總比少一個人好。
但有一點很明確,不能讓他再這麼下去。
「劉所,抽根煙,消消氣。」教導員權衡了一番,先給所長遞上支煙,旋即轉身道:「小韓,你來所裡時間也不短,很清楚所裡各項工作壓力有多大,人手有多緊張,你自己想想,你的工作態度有沒有問題?」
誰沒點脾氣,活二十多年還是第一次受這委屈。
韓朝陽真想來一句「勞資不幹了」,可想到老爸老媽的期望,只能忍著,只能很不情願的點點頭。
考公務員不容易,開除一個公務員同樣不容易,而且要說錯他真沒犯什麼大不了的錯誤。教導員舉起煙點上,提議道:「劉所,小韓承認錯誤了,要不再給他個機會,看看接下來的工作表現。」
「這個機會怎麼給?」劉所長狠瞪了韓朝陽一眼。
「局領導總批評我們的幾個警務室沒人,其它幾個警務室好說,朝陽警務室是不能再只有一塊牌子,要不調整下小韓的工作,讓小韓去朝陽警務室,負責朝陽村、527廠和東明社群的治安。」
……
第三章 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