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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自己的責任。我想,第一該將孩子們團聚起來,其次便該給他們些力量。我親眼見過一個愛兒女的人,因為不曾好好地教育他們,便將他們荒廢了。他並不是溺愛,只是沒有耐心去料理他們,他們便不能成材了。我想我若照現在這樣下去,孩子們也便危險了。我得計劃著,讓他們漸漸知道怎樣去做人才行。但是要不要他們像我自己呢?這一層,我在白馬湖教初中學生時,也曾從師生的立場上問過丏尊,他毫不躊躇地說,〃自然囉。〃近來與平伯談起教子,他卻答得妙,〃總不希望比自己壞囉。〃是的,只要不〃比自己壞〃就行,〃像〃不〃像〃倒是不在乎的。職業,人生觀等,還是由他們自己去定的好;自己頂可貴,只要指導,幫助他們去發展自己,便是極賢明的辦法。
予同說,〃我們得讓子女在大學畢了業,才算盡了責任。〃SK說,〃不然,要看我們的經濟,他們的材質與志願;若是中學畢了業,不能或不願升學,便去做別的事,譬如做工人吧,那也並非不行的。〃自然,人的好壞與成敗,也不盡靠學校教育;說是非大學畢業不可,也許只是我們的偏見。在這件事上,我現在毫不能有一定的主意;特別是這個變動不居的時代,知道將來怎樣?好在孩子們還小,將來的事且等將來吧。目前所能做的,只是培養他們基本的力量——胸襟與眼光;孩子們還是孩子們,自然說不上高的遠的,慢慢從近處小處下手便了。這自然也只能先按照我自己的樣子:〃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光輝也罷,倒楣也罷,平凡也罷,讓他們各盡各的力去。我只希望如我所想的,從此好好地做一回父親,便自稱心滿意。——想到那〃狂人〃〃救救孩子〃的呼聲,我怎敢不悚然自勉呢?
1928年6月24日晚寫畢,北京清華園。
(原載1928年10月10日《小說月報》第19卷第10號)
旅行雜記
這次中華教育改進社在南京開第三屆年會,我也想觀觀光;故〃不遠千里〃的從浙江趕到上海,決於七月二日附赴會諸公的車尾而行。一殷勤的招待
七月二日正是浙江與上海的社員乘車赴會的日子。在上海這樣大車站裡,多了幾十個改進社社員,原也不一定能夠顯出甚麼異樣;但我卻覺得確乎是不同了,〃一時之盛〃的光景,在車站的一角上,是顯然可見的。這是在茶點室的左邊;那裡叢著一群人,正在向兩位特派的招待員接洽。壁上貼著一張黃色的磅紙,寫著龍蛇飛舞的字:〃二等四元A,三等二元A。〃兩位招待員開始執行職務了;這時已是六點四十分,離開車還有二十分鐘了。招待員所應做的第一大事,自然是買車票。買車票是大家都會的,買半票卻非由他們二位來〃優待〃一下不可。〃優待〃可真不是容易的事!他們實行〃優待〃的時候,要向每個人取名片,票價,——還得找錢。他們往還於茶點室和售票處之間,少說些,足有二十次!他們手裡是拿著一疊名片和鈔票洋錢;眼睛總是張望著前面,彷彿遺失了什麼,急急尋覓一樣;面部筋肉平板地緊張著;手和足的運動都像不是他們自己的。好容易費了二虎之力,居然買了幾張票,憑著名片分發了。每次分發時,各位候補人都一擁而上。等到得不著票子,便不免有了三三兩兩的怨聲了。那兩位招待員買票事大,卻也顧不得這些。可是鍾走得真快,不覺七點還欠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