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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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在路兩側畫出幾十個攤位,由東往西標號。南2,南2,南3,北1,北2,北3……一目瞭然。
“情況基本上就這樣,對號入座,不用再為爭一個位置吵架動手,確定下來之後一年不變。這個攤位費不會進我韓博個人腰包,同稅務一樣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歸納起來主要用於三個方面。一是衛生打掃,二是維護治安,三是工商管理。”
“人民警察為人民,人民警察就應該維護社會治安,憑什麼讓我們交費。”
“你們工資國家發,你們這是亂收費。”
韓博拍了拍桌子,起身道:“警察跟警察不一樣,我們屬於經濟警察,直接上級是絲織總廠,主要職責是維護企業治安,沒有維持夜市秩序的義務。這個錢不是白收,交上來之後我們會增派警力,每天晚上在夜市巡邏。
遇到喝醉鬧事的,吃飯不給錢的,小偷小摸的,就不會再像之前一樣遠水解不了近渴。而且這是企業的地皮,可以把這個費用當成佔地費。總之,想繼續擺交錢,不想交錢走人!”
高長興走到黑板前,指著黑板上的地圖補充道:“大家進來時應該注意到,大門口多了兩塊牌子,其中一塊是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人民西路警務室。東起三河巷,西至四里閘,全是我警務室治安管轄範圍。
臨時便民市場設立後,流動商販只允許在攤位內經營。在三河巷與四里閘之間範圍內經營,又不在臨時便民市場之內的,我分隊將會聯合公安工商和衛生部門堅決予以取締。”
人民西路不全是絲織總廠地皮,不少人確實動過擺遠點的心思,不在你地皮上你能把我怎麼樣?
高長興這番話意味著惹不起同樣躲不起,除非躲得夠遠。
把攤子擺在夜市三五十米外勉強能做點生意,要是擺更遠,擺到黑燈瞎火的地方就沒人了。
“我們不是光拿錢不辦事,比如工商這一塊,就幫大家協調解決了,沒有後顧之憂。我們會實打實地維護夜市治安,增加警力,每晚巡邏,一喊就到。甚至可以為大家提供一個倉庫。
桌椅板凳,每天拉來拉去是不是很麻煩。收攤時可以存放進勞動服務公司倉庫,第二天下午出攤時直接去搬。再就是水和電,自來水可以去服務公司接,電同樣如此。不過這是要收費的,具體怎麼收回頭再研究。”
表現的時候到了,四車間保勤工老吳舉起手:“韓科長,我要北邊12號攤,管理費多少,是按月交還是按天交。”
“楊大姐,12號攤定價多少?”
“按月交90,按天交每晚4塊。”
“算下來一晚3塊,能省1塊是1塊,90就90。韓科長,高公安,我身上沒這麼多,你們讓我先去出攤,11點半收攤保證交到傳達室。”
“行,就11點半。今天交錢,明天換位置。”
12號攤是最好的位置,現在佔著的這位急了,猛地站起身:“等等,韓科長,凡事有個先來後到,我在那兒擺三年多,憑什麼說讓就要我讓,這不公平!”
“老吳是絲織廠職工,人家當然自己人幫自己人。”一個攤販陰陽怪氣地說。
“錢麻子,你說什麼你,我吳長貴是要掏真金白銀的,一個月90塊!”
“你90,我出100!”
……
老吳同志這個頭一開一發不可收拾,十幾個早盯上人家攤位的攤販爭先恐後表態,為了搶一個好攤位,幾人當場把錢拍到桌子上。反應過來的攤主急了,為守住各自地盤,掏錢的掏錢,吵架的吵架,要不是會議室裡站著幾個經濟民警,真會大打出手。
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變成了人民群眾內部矛盾,收錢的一方變成了調解方。要公平給你們公平,一個攤位一個攤位來,比出價,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