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趁熱打鐵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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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太清楚盛天步什麼意思了。
“妙啊!!”
主編興奮的一拍大腿,驚奇叫道,“天哥,這個點子真是夠絕!吊足全港鹹溼佬一個月,將《風月》變成他們的生活習慣,到時每逢發行的日子,他們買不到肯定就渾身癢癢。
這策略簡直完美,天哥你真的太會了!”
佔米亦激動的渾身顫慄,每一個細胞都在興奮。
什麼叫做生意?
這才叫做生意!
“天哥,《風月》首刊賣爆當然好,但也不全是好處。”
主編卻比較冷靜,畢竟他是經歷過風浪的。
“怎麼講?”
盛天步立馬就來了興趣。
“要三、四天賣光,那《風月》就可以保持一週熱度,直至下週五,可一天就賣光,但這裡有個問題,人都是健忘的,時間太久的話,肯定會有人跟風,到時他們就會逐漸忘記我們。
所以想要辦法維持住熱度。
不過或許也是我多慮。《風月》已經夠火,完全不愁賣。”
盛天步搓了搓鼻子,眉間微微上挑,瞬間就有了新的點子:“佔米,從明早開始,你有事做了。”
“嗯?天哥你吩咐,我一定辦得妥妥掂掂。”
“你從勝天安保拿十萬,派十幾個得力小弟,到各個地方回購《風月》首刊,兩倍起回購。兩倍價格收不回,那就三倍、四倍,最高五倍,直至花光這十萬。”
眾人聽到這話頓時傻眼了,這是什麼操作?
什麼鬼?十塊一本,五倍回收豈不就是五十塊?
李如蘭雖說完全信任盛天步,可還是忍不住吐槽道:“阿天,你是不是錢多沒處燒啊?
與其這麼浪費不如孝敬你老媽我!
你不會真當自己做的是藝術品吧?
數倍價格回收,十萬塊不是十塊,說燒就燒,要不要這麼敗家?”
“為什麼不能是藝術品?這十萬塊花出去,必將引起轟動。老楊都說啦,《風月》首刊雖然賣的爆,可熱度不夠,這就需要打廣告,電視臺會同意我打廣告嗎?”
“你想的美,一本鹹溼雜誌還想上電視?不怕教壞小朋友呀。”
“這不就是咯。既然不能上電視,那我們只能自己做廣告,十萬塊炒熱雜誌熱度,穩賺不賠的買賣,為咩不做?”
大家眼界、思維雖然不如盛天步,可又不是笨蛋,經過盛天步這一解釋,都想明白了這一齣戲的妙處,一個個驚得眼珠子都快掉下來。
主編雙眼發光,差點兒沒給盛天步跪了。
其實這法子核心很簡單,說出來一文不值,跟後世的炒鞋是一個道理。
一雙出廠千百來塊的aj硬生生能被那幫炒家炒到數萬,乃至於上十萬,簡直魔幻。
既然連鞋都可以炒,製作相當精良的《風月》當然也可以。
盛天步不過是將炒鞋理論小試牛刀罷了。
主編道:“天哥,你這點子有夠絕!我都不知道你又是怎麼想出來的,就該你搵大錢。”
盛天步看向佔米,道:“十萬給你,知不知道怎麼花?”
佔米神態亢奮,認真思考了數秒道:“天哥,這十萬肯定不能一次性就花光,要維持一週熱度的嘛,我的想法是,接下來六天,明天三萬,後天兩萬,後邊三天每天五千,剩下三萬五第六天一日花盡。”
盛天步點頭。
他沒看錯佔米,這小子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子。
他手下的眾多兄弟都有著不同的優點。
阿基好武術,有戰力,那就是斬人擔當,佔米有頭腦,熱衷生意,那就放手讓他做,自己只提供大方向,每個人都能將事情辦的漂漂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