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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的沒有肉。
知翊面色鐵青,他握著劍心裡謀生了個可怕的念頭,那就是“殺戮”。
他們果然是一群染了病的怪物!
他們只是披著人皮而已,他們永遠都成為不了人!
知翊忽然想到了什麼,立馬輕功跑回去,屋裡面一片狼藉,連傻妞平時寶貝的書籍也被撕爛了,廚房還有一大片血跡,
知翊腦子一片空白,他心中隱隱升起不祥的預感,又忙不迭地回到村子,那群怪物還在喝酒慶祝。
“小孩子的肉吃起來果然嫩。”
“就是可惜了,去的時候那個瘸子跑了!”
這就是姜國的子民,毫無人性的畜生也能算作姜國的子民?!
“………………”知翊瞳孔赤紅,指骨咯咯作響,他死死的握住劍,拼盡全力抽了出來,他手掌一把捏住劍刃,血液從指縫溢位。
“承影認我為主吧,你被塵封了這麼多年,難道不想嚐嚐血嗎!助我殺了這群惡魔,還人間清明!”
知翊打碎了酒罈子,一把火燒了整個村子,那些要逃的人,要還手的人都被知翊一劍接著一劍殺了。
那群人如同螻蟻一樣,掙扎著,叫囂著。
他們太餓了,吃人有什麼錯,年老的什麼都做不了,養了他們這麼多年,也夠了!還不如死了做點貢獻;至於小孩子,父母下不去手,於是他們交換著吃,抹去心中那點愧疚,吃了又安慰自己,只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而已,來年再生一個就是了,沒什麼大不了的。
知翊直勾勾地盯著他們,眼中兇光畢露。
“這就是我姜國子民!此等毫無人性的畜生,殺了也罷!”
知翊在村子繞了一圈,找找漏網之魚,最後視線落在櫃子上,透過光,知翊能清楚的看見裡面的眼睛。
他如同受驚的小畜生一般,提心吊膽的透過縫隙看著知翊。
知翊開啟櫃子,眼前的小畜生正是那個肥婆的孩子,傻妞叫的小哥哥。
小畜生驚恐的看著他,“我錯了,我錯了,你放過我吧!我以後保證不做壞事了,都是我娘啊,那個肥婆讓我把傻妞綁來的,你去找她啊!”
“人之初,性本惡!所以說惡魔的孩子能是什麼好孩子?你也下去贖罪吧!”
知翊陰鷙的看著他,舉劍刺破了他的喉嚨。
“哎呀,你沾什麼血腥啊!”
知翊背脊一僵,轉過頭看著他。
老頭揹著傻妞,一巴掌打在知翊腦門上,“走火入魔了?瞧瞧你這副德行!”
知翊呆滯了一會兒,忽然哭了出來,“死老頭子,你沒死啊!”
“神經病!原本我拿了迷藥放在他們酒裡面,你來幹什麼啊!傷口又裂開了,養豬豬都成精了,你那破身體就是好不了,白白浪費我的草藥!”
“……”知翊抹了抹眼淚,被罵得狗血淋頭,於是委屈地嘟囔道:“我以為你們被他們吃了。”
“去去去!我可不像你這麼沒用!遇到點事就要瘋要死的!”
……
原來,這老頭叫程安,是先皇在位時的一個大臣,後來被奸臣陷害,貶到了其他縣區做了縣丞,因為涉及命案得罪了上級官員,知縣貪生怕死拿了程安做替罪羊,程安含冤流放,結果途中遇刺,他會點武功才僥倖活了下來。
幾天後,知翊來到縣衙,將知縣揍了一頓後,亮出自己身份重審了程安當年的案子,這幾年知縣貪汙了不少銀子,常年欺壓百姓,這才出現了吃人的現象,當真該死!
知翊查封了縣衙,將銀子沒收,派人將知縣上了枷項一路帶回了京城。
因為皇帝得知知翊遇刺身亡,一口氣堵在心裡,病了許久,一月後,知縣的案子才得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