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還有意外收穫?(求月票)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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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的,「勸說」用在這裡恰到好處。
但是-—---如果真的發現問題,那按照先刑後民的原則,到時候就要給刑事讓各了。
這和自己之後的計劃並不符合。
所以先緩緩,讓他們現在外面蹦噠幾天再說吧,先把錢弄到了,然後再說其也的。
其他人也都離開,潘志遠準備去和賀浩宇見個面,如果對方真的撕破臉,那優一起進去!
時間慢慢過去,案子不出意外上了審委會,經過多方討論,又聽取了鑫達公的想送想法屌男院出了判決!
丨知貝(
聽著這份判決,老唐有點意外,不應該啊,那位呂律師那天發揮的很好,正常來說就算不是五五開,那也是六四。
結果現在事務所那邊只需要承擔百分之二十?
不過無所謂了,反正他這邊的錢不會少。
既然這樣那就可以開啟計劃了,拿著判決書,老唐也沒管什麼,徑直拎著手是包再次來到了京州市中院的立案庭。
工作人員看到他之後人都要罵了。
「唐律師,你這又是——·
老唐笑得很燦爛:「對,還是那個案子,只不過這次不是單一的了,是代表≈lt;訴訟,由我的當事人作為代表人」」
而在這個時候,鑫達公司和事務所的人也都跟著他到了立案庭,見到這一幕後都開始咬牙,果然如此!
這狗東西早就已經準備好了。
不過--大家有點奇怪,唐方鏡都沒有在網上說,那其他人怎麼知道情況呢鑫達公司的法務副總監已經做好了準備,反正只要唐方鏡在網上發訊息,就直接搞他!
「喂,房總,我這邊已經提起訴訟了,對,你那邊的人數夠了吧?夠了那就幹始吧!」
他這次要做的可不是普通的代表人訴訟,而是新《證券法》專門規定的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
這是異於代表人訴訟制度的一種制度!
是由第三方的投資者保護機構作為特別代表人提起訴訟的制度,和普通代表人訴訟制度的區別就是,該制度下,是採取「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
普通的代表人訴訟,法院會有一個公告期,在公告期之內參加登記才能算是參與訴訟,也就是說如果你不知道有這回事,那很可能會錯過這個訴訟。
但是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下,你只要不在公告期內專門發宣告說放棄訴訟,
就會預設為你參加了訴訟!
至於怎麼知道你是不是權利人-當下的證券行業,這些說白了都是透明的老唐前世那個經典的「特別代表人制度訴訟第一案」,直接代表了近六萬名設資者提起訴訟!
這一世,他準備直接照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