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心理側寫?一眾民警的疑惑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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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劉梅。”
趙大富交代道:“昨晚我老婆睡著了以後,她把我叫了出來。”
“在我跟她發生關係以後,她不想再偷偷摸摸的,她不想再當小的。她想要我跟我的老婆離婚,我沒有同意。”
“我跟她發生了口角,在推搡之中,我把她推倒到了地上。她的頭撞擊到了地板,斷氣了。”
“我很害怕,但我不想坐牢,所以才想到拋屍。”
“那你為什麼把她的頭給砍了?”
李博陽一邊做著筆錄,一邊繼續詢問道:“還有,你為什麼還割掉了她的胸部,割了她的下體?”
“我是害怕屍體被發現,被人認出來。”
“我跟她發生了關係,我害怕在她的胸部,還有她的下體上留下我的DNA資訊。”
“沙沙沙!”
李博陽將趙大富說的,都給記錄了下來。
不得不說趙大富還是有反偵察能力的,只可惜他沒想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拋屍的過程被跨江大橋的攝像頭給拍攝了下來,從而導致他被李博陽給發現。
趙大富原本還只是過失殺人,可他為了逃避責任,將劉梅分屍,並進行拋屍。
他這種情況是不可能輕判的!
李博陽帶著趙大富去找了劉梅的頭顱。
如李博陽之前所料的那般,趙大富是把劉梅的頭給埋到山裡去了。
在李博陽問到,他為什麼不把屍體埋到山裡去的時候,趙大富解釋,他是看到汛期要來了。
只要江水漲起來,就可以把屍體給衝到其他省市去了。
到時候,就算屍體再被人給發現,也不可能會調查到他的頭上去了。
李博陽對此只能夠說,趙大富想的很好。只可惜,他的運氣並不是很好。還沒有等到汛期,屍體就已經被他給發現了。
將這起案子給偵破完後,李博陽朝著輔警小周詢問道:“所長呢?”
他是想要將趙大富的案子提交給張淳風了。
“還在江邊公園吧。”
輔警小週迴答道。
“江邊公園?”
“哦哦哦,哦哦哦!”
李博陽恍然過來了。
他從江邊公園離開以後,也沒有想到這起案子調查起來會這麼順利,趙大富還直接就被他給抓了,並且現在也已經認罪,指認了犯罪現場,以及他將受害人的頭埋的地方了。
看來還是得通知一下所長同志啊。
他拿出了對講機。
“喂喂喂,喂喂喂。”
李博陽對著對講機說道:“江邊發現的無頭女屍案,我已經偵破了,我已經偵破了。”
“受害人名叫劉梅,兇手已經被我抓回派出所了。”
什麼,破案了!
張淳風還在江邊吹風,配合著記者的採訪。
在聽到從對講機裡傳出來的聲音以後,他整個人都愣住了。
他想不到李博陽在這麼短的時間之中,就把案子給破了,這讓他有一種不真實感。
他的額頭前幾縷長髮在江風的吹拂下飄動著,還真有幾分在風中凌亂的感覺。
對講機傳來的聲音也被記者給聽到了。
“這起案子偵破了!”
記者也感到不可思議。
她當記者這麼多年,還是第一次見破案速度這麼快的。
“是的。”
張淳風儘管不知道李博陽是怎麼把案件給偵破的,但是他還是一臉笑意地說道:“經過我們同事不懈的努力,我們已經成功地將嫌疑人給抓捕歸案了!”
“具體的抓捕過程,我們之後會詳細透露。”
在說完以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