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魂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盧塔修斯條約取代了兩國之間的所有之前的條約。
盧塔修斯(tati)向吉斯科(gis)提出的初步條件包括:
- 迦太基必須撤離所有在西西里島上的駐軍。
- 迦太基不得對敘拉古(syrace)及其盟友宣戰。
- 迦太基需在20年內向羅馬支付2,200個歐博亞銀塔倫特(euboean silver talents),總重56噸,作為戰爭賠償。
迦太基軍隊必須立即交出武器,並歸還所有逃兵。
哈米爾卡·巴爾卡拒絕了交出羅馬逃兵和解除迦太基士兵武裝的要求,儘管盧塔修斯威脅要讓迦太基軍隊屈服於奴役之下。
盧塔修斯沒有進一步施壓,迦太基士兵後來被允許帶著榮譽離開西西里,並且沒有任何屈服的象徵——這是羅馬給予被打敗敵人的罕見禮遇。
羅馬逃兵可能在稍後時間被交出。
盧塔修斯沒有權力批准與哈米爾卡達成的協議,因此他將這些條款提交給羅馬的公民大會(itia centuriata)。
羅馬拒絕了這些條款,並任命十名專員,由盧塔修斯的兄弟、曾任公爵的昆提烏斯·盧塔修斯·切爾科(anti tati cer)領導,重新審查條件。
他們新增了一些條件,並修改了盧塔修斯提出的一些條款:
- 迦太基將撤離義大利與西西里之間的所有島嶼——可能包括艾加特斯群島(aegates isnds)和艾奧利亞群島(aeolian isnds)。這意味著羅馬承認迦太基對馬耳他(alta)、潘特勒里亞(pantelleria)、撒丁島(sardia)和科西嘉(rsica)的控制。
- 迦太基需以10年分期支付2,200個銀塔倫特,並立即支付1,000個,總共3,200個塔倫特作為戰爭賠償。
- 迦太基將贖回所有迦太基囚犯,而所有羅馬囚犯將無需支付贖金而獲釋。
- 迦太基的戰艦禁止在義大利沿岸或其盟友的沿岸航行。
- 雙方不得對對方的盟友宣戰,或透過直接結盟或干涉其內政來改變其忠誠關係。雙方不得在對方的領土上招募士兵、徵稅或建造公共建築。
最後一項條件在波利比烏斯(polybi)的記載中替代了有關不對敘拉古宣戰的條款。
哈米爾卡·巴爾卡可能在初步條件後確保了最後一條款,因為最初對迦太基更有利的條件被羅馬修改為更嚴厲的條款。
哈米爾卡·巴爾卡在莉莉巴烏姆(lilybaeu)召集了來自德雷帕納(drepana)和艾爾克斯(eryx)的迦太基士兵,交出了指揮權,返回迦太基,退隱到私人生活中,留下吉斯科和迦太基政府來支付他計程車兵。
無論這一行為背後的動機是什麼,留在西西里的僱傭軍對此表示不滿。
---
“無敵”軍隊現在給迦太基帶來了一個特別的問題。
如果哈米爾卡·巴爾卡遭遇了決定性的失敗,傷亡和俘虜將減少他們的兵力,迦太基將有藉口不支付任何費用。
但現在這支20,000人的軍隊必須得到全額的薪酬。
吉斯科(gis)明智地將士兵分成小組,間隔著送回迦太基,以便政府能夠順利支付。
然而,迦太基當局等到整個軍隊匯聚到迦太基,可能是在241年夏季。
當對布匿人(punic)的壓力加大時,迦太基當局將他們送往錫卡(sia),計劃透過指出迦太基的嚴峻財政狀況來請求整個軍隊放棄未支付的工資。
哈米爾卡的前士兵僅憑他個人的權威和豐厚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