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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漸有了幾個朋友。
養父母也從望子成龍的期待,變成了不殺人放火就好。
說是養父母,實則,養爺奶。以他們的年紀,完全可以當王伯的爺爺奶奶。兩人有孩子,參軍。執行任務的時候,犧牲了。這個時候,只有一個孩子的他們,也沒法生育了。孩子犧牲前,也沒結個婚。傷心之餘,便在孤兒院,領養了個兩歲的小孩。
這個小孩,自然是王伯。
夫妻倆的教育,不像尋常人家的隔代親。那是真上板子,真揍。整天在孩子面前唸叨,要走正途,千萬別違法犯罪。
王伯當然是要聽的。自從懂事起,他就知道,養父母不是自己的父母。一般來說,哪有相差五十幾歲的母子。他也沒敢問,只當是父母在外打工,爺爺奶奶接管了教育。
這時間一長,家裡的事情,多多少少也整明白了。得,他是個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娃。承蒙養父母不棄,帶到了如今的家裡。
正門內裡,牆上掛著的一等功牌匾,是真兒子存在的證明。
能在這樣的家庭裡成長,王伯有著說不出的自豪。那榮譽不屬於他,但好像又無時無刻不影響他。
幾年未回,不知道養父母,還認不認他。幾年前,本就鬧過一場,因為帶回家的女朋友有紋身。養父母堅決不同意,王伯下跪也沒用。氣的當晚就帶著女友走了。
除了往家裡打錢,便再也沒聯絡過家裡。
離家越近,越是忐忑不安。幾年不聯絡家裡,確實很不像話。王伯希望,老頭子稍微給點面子,別當著眾人的面,扇他耳光。
快到家了,遇見村裡人,依稀覺得對方的容貌有些熟絡,可愣是喊不出名字。遇見年長的,也張不開嘴喊人。
近鄉情更怯,不敢喚來人。
只見遠處家門口,有個熟悉的背影。王伯的雙眼,頓時水潤有光。
:()人武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