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開庭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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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下來以後,張紫瑜便一直關注著網上的相關訊息。
無論是任真庭後的採訪,還是溫璇後來在水果臺的採訪,張紫瑜一個都沒有漏掉。
畢竟這個案子,給她這種業內人士帶來的衝擊,可比吃瓜群眾們多了不少。
奇怪的是,她在網上搜這位任真律師,能找到的資訊卻是少得可憐。
刨去跟溫璇案子相關的,幾乎可以說是沒有。
而任真所在的律所,她也做了簡單的調查,發現只是一個規模很小的律所。
沒有專精的領域,也沒做過什麼大案子,更沒有幾位夠重量的合夥人坐鎮。
這就奇怪了。
任真這樣水平的律師,怎麼會屈居這樣一個小所之中?
又怎麼會不在網上留下一點痕跡呢?
張紫瑜很是好奇。
於是在發現任真的名字出現在某場庭審直播的預告中,溫璇立馬就訂好了鬧鈴。
由於是臨時開播,直播間沒有幾個人。
但張紫瑜並不在乎。
看庭審直播已經成了她的習慣,開直播也是。
有人陪她看,她可以偶爾跟彈幕聊上幾句。
直播間沒人,倒也不是很有所謂。
......
法庭內。
咚!
徐揚帆法官手中的法槌落下。
“下面法庭調查開始,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席上。
王風站起來,二話不說,就讀了起來。
“被告人趙凱,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因涉嫌危險駕駛,於20xx年x月xx日被刑事拘留,經本院批准......
經依法審查查明,20xx年xx月xx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趙凱醉酒駕駛轎車,在xx路-xx路段被交警攔下,經h市執法廳物證鑑定中心檢驗,趙凱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47mg\/100ml。
以上事實有現場照片、犯罪嫌疑人訊問筆錄、xx公證處鑑字【20xx】436號血醇檢驗報告等證據予以證實。
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趙凱的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根據我國刑訴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法院依法判處!”
危險駕駛罪?
直播間內,張紫瑜的心中有些小小的疑惑。
聽起來是醉駕,入刑是避免不了的了。
不過放在刑事領域,算不得什麼大案子。
這種案子,律師費也不會有多少。
任真這麼厲害的律師,怎麼會接這樣的小案子?
從上次判了死緩的故意殺人案,到現在這個醉酒案,跨度有點大,張紫瑜一時間有些愣神。
難道是這位任律師喜歡做慈善,專門挑那些沒什麼錢的可憐人,幫他們打官司?
聯想到這段時間網上流傳的,溫璇案律師費只有兩萬塊,腦海中突然蹦出來這樣一個想法。
張紫瑜立馬搖搖頭,笑自己太天真。
人為財死。
溫璇那個案子,就算是剛執業的律師,最少也要六位數起步。
兩萬塊什麼的,應該是個噱頭吧?
怎麼會有律師辦這種蠢事?
這個醉酒案,想必也是委託人給的太多了,所以才會接下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