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勝與負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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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看張大山越覺得是任真運氣好。
這案子我上我也行。
有必要這麼興師動眾的?
關上辦公室的門,張大山朝會客室看了一眼,嘴角滿是不甘和不屑,推門離開律所。
但他卻是沒有想到,如果真換了他來做這個案子。
他真的敢採取跟任真一樣的辯護策略嗎?
......
會客室內。
攝像頭已經開啟。
幾句寒暄和簡單的自我介紹之後,任真和姜心悅已經聊上了。
“那任律師,打贏這場官司,不知道您是怎麼樣一個感受呢?”
常規開場白。
“做律師的,贏了官司,當然是一個字,爽!”
任真笑笑:“作為律師,我們的職責就是在合法範圍內,為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
“這個案子的過程雖然曲折了一些,但從結果來看,無論是我還是當事人,應該都是比較滿意的。”
這個問題,在庭審結束後其實就有記者問過。
但那群記者的心思誰也說不準,所以任真就選擇了一種更為官方,也是不會被人抓到把柄的回答。
沒想到好巧不巧,反倒還出了幾個金句。
但現在在做專訪,再那麼端著就沒必要了。
“您在庭審結束之後曾說,沒有永遠的勝利者,只有永遠的受害者,可以具體解釋一下嗎?”
姜心悅顯然來之前是做過功課的,任真在法院外的採訪,她反覆看了好幾遍。
問題自然也是直接針對最能吸引熱度的部分。
“關於這個問題......”
任真短暫的思考了一下,緩緩開口:
“當一件事情進入刑事訴訟程式的時候,就意味著受害者已經出現了。”
“如果我作為被告人,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師出現,首先改變不了有人受到傷害這個事實。”
“如果被告人確實做了一些事情,這時候作為律師,如果我幫他減輕罪責甚至逃脫懲罰,這能叫勝利了嗎?”
任真搖搖頭:“或許對於被告人來說是勝利,但從客觀上看,受害人遭受的傷害是不可逆的,被告人受到懲罰是應該的,雙方其實都是受害者,根本不存在勝利者。”
“而如果被告人是被冤枉的,我幫他洗清了罪責,就像今天的溫璇一樣。”
“你覺得這能叫勝利嗎?”
任真並沒有用晦澀難懂法律術語,而是用大白話講了出來,讓姜心悅連連點頭。
聽到任真的問題,忍不住下意識的問:“難道不是嗎?”
本來一審溫璇被判的可是死緩,現在直接改判為無罪,當庭釋放。
這還不能算是勝利?
你的要求得有多高啊?
“當然不是!”
任真斬釘截鐵:“雖然溫璇重獲了自由,但自由是她本就擁有的,為什麼要用‘重獲自由’來形容呢?”
姜心悅愣了一下,意識到了什麼。
“從案發當天被拘留,到今天當庭釋放,溫璇被關了多久?有人算過嗎?”
任真搖搖頭:“但哪怕是一個月,一天,甚至是一個小時,那都是本不應該出現的。”
“更不要提,這件事情對溫璇未來的生活會造成多大的影響。”
“所以我才說,在刑事案件中,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勝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