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打鮮陳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任真此話一出,王風頓時一滯。
「啊?我怎麼又迷了?」
「公訴人說的是,沒有違反救助義務,但違反了喝酒不能開車的義務,所以不構成衝突?」
「有理!」
「律師說的是,是不是既違反救助義務,又違反喝酒不能開車的義務,才算是構成法定義務衝突?」
「也有理!」
「聽起來好像是一樣的啊?」
「廢話,律師的前提就是,按照公訴人的邏輯思考,其實都是公訴人的意思,能不一樣嗎?」
「律師這麼一說,我好想發現哪裡不對了?」
被王風和任真繞暈的網友們,此時好像有了些頭緒。
“任律師其實是把公訴人的邏輯又捋了一遍,從反面的角度列舉了這個邏輯下的義務衝突。”
張紫瑜若有所思,不知道是在給觀眾解釋,還是在說服自己。
“這個邏輯乍一聽好像沒什麼問題,但仔細想一下,其實是根本不成立的。
如果趙凱不履行對孩子的救助義務,就沒必要醉酒駕駛機動車。
可如果趙凱喝了酒還要開車送孩子去醫院,就一定不會違反父親對兒子的救助義務。”
張紫瑜的眼睛亮了。
所以公訴人的邏輯,本質上就是在耍流氓。
怪不得任律師說他在詭辯!
張紫瑜的解釋,讓部分網友恍然大悟。
當然,更多人還是沒有理清。
畢竟這個邏輯確實太繞,如果不是任真透過舉反例的形式強調了一遍,就連張紫瑜這樣的法律人都沒有第一時間意識到不對。
法庭中,法官也聽出了任真的意思,忍不住剜了王風一眼。
怎麼能在法庭上說出這樣的觀點?
在徐揚帆看來,王風這有點為了定罪不擇手段的意味了。
雖然出於工作性質可以理解,但也要分情況的。
像眼下這個案子,有必要這麼窮追猛打的嗎?
被任真打破了邏輯,王風雙手緊緊的攥住,顯然心裡很不平靜。
“公訴人所說的這種衝突根本不存在,所以其中的邏輯顯然有誤。”
任真臉色平靜,不慌不忙:
“而事實上的法律邏輯是,趙凱的兒子高燒不退,趙凱面臨著法律規定的危難情形,此時有兩個選擇擺在他面前。”
一根手指豎起,旋即緩緩放平,指向了旁聽席中,杜靜靜懷中那個熟睡的孩子:
“一,對孩子的高燒不管不顧,任其燒下去,等救護車過來或者等打到車再去醫院,在這種情況下,趙凱是一個不酒後駕車的合法公民。”
徐揚帆的嘴角抽了一下。
這律師也太損了。
你這不就相當於在說,按照公訴人的邏輯,趙凱是一個冷血無情但遵紀守法的人嗎?
在這樣的情況下,趙凱是守法的好寶寶了,但你把法律置於何地?
法律就是冰冷沒有溫度的了嗎?
任真這句話,看似描繪了一個冷血的父親形象,實則是在暗地裡戳王風的脊樑骨。
第二根手指豎起,對準了被告席上的趙凱:
“二,在救護車不能及時到達且打不到車的情況下,冒著酒駕的風險上路,只為讓自己的兒子能夠及時脫離危險。這時候,趙凱是一個酒後駕車的違法公民,甚至是一個涉嫌危險駕駛的犯罪嫌疑人!”
任真義正嚴詞,光聽這段話,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公訴人,此時正在大義凜然的指控被告席上那個可惡的傢伙。
“但......”
任真的語氣突然平靜下來:“他也是一個愛護孩子、心繫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