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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歌曲大賽!
此比賽始於前年,一年一度,如今已是第三屆。
舉辦方乃是“扣扣音樂”。隨著這兩年扣扣的坐大,從某種程度而言,“網路歌曲大賽”的知名度與權威性,已是很高了。
大賽賽制一共為4輪!
第一輪相當於海選,即從網上報名的所有“匿名”參賽人員中,選出100強。
參賽者必須匿名參賽!
且哪怕進入100強,也不得暴露自身資訊!
由於“網路歌曲大賽”面向全體網友,故所有歌曲評比,皆由網友投票選出。
投票者須實名認證。
投票規則為“一曲一票”
即每個實名認證過的網友,皆可投票給任意自己喜歡的參賽歌曲,但每一首歌,最多隻能投一票。
在第一輪,參賽者允許一人多歌,以得票最多的那首,作為成績!
但凡進入100強,即可獲得500元獎勵!
而第二輪,規則則有所變動。
該輪一百進十,參賽者仍須匿名參賽,參賽作品須為新歌,十強仍由網友投票產生但不同的是,進入十強之後,可選擇公佈自身資訊!
一旦進入十強,即可獲得1萬元獎金!
第三輪,為十進三。
這一輪無獎金
但進入最後三強之爭,在第四輪獲得第三名者,可獲3萬元獎金第二名5萬元獎金而“網路歌曲大賽”第一名,則可獲得10萬獎金!
4輪金池獎勵可疊加!
即大賽第一名,可獲得5001萬10萬rb獎金!
獎金雖不多,但也是針對那些入線歌星而言,對於似雷峰這種十八線新人,上萬的獎金,已很誘人了。
而且,因為前兩輪為匿名參賽,有時也會出現入線歌星參賽當然,似二線、一線的明星,一般不會參與,否則一旦進入第三輪,公佈其個人資訊,其龐大的人氣值,就會大大蓋過作品本身,評比也就失去了意義。
“本月下旬今天已經16號了吧,那還有四天,比賽就開始了。”
雷峰放下筆記本。
他有些動心了!
以他如今的現狀,雷人點每天都要消耗12點,先前幾個影片的熱度,已漸漸消失,僅憑三天一集神配音,大抵只夠雷神系統日常消耗,哪怕會多出一些,也寥寥無幾雷峰現在一缺雷人點,二缺錢,三缺一個展現自己的舞臺恰好,這些“網路歌曲大賽”,都能給予!
“我要參賽!”
雷峰點了點頭。
“可我選什麼歌呢?”
雷峰陷入沉思。
網路歌曲大賽,雖說是網際網路上的一項比賽,但以去年的情況來看,參賽人數至少也在兩千以上!
人多,就意味著競爭激烈!
競爭,雷峰倒不怕。
他畢竟來自另一方世界,有著遠超這個年代的記憶,相比這方世界網路歌曲的萌芽,他的“前世”,網路歌曲早已走向成熟
但是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雷峰現下與他的小夥伴們,就差要吃土度日,又拿什麼來錄製歌曲?
就憑他如今的嗓子與唱功,背一把吉他,用二手麥克風,街頭表演還可以,但錄製一首歌,到網上與數千歌手競爭,還真不容易
“要是有臺音樂合成器就好了!”
雷峰有些蛋疼。
他腦中明明有那麼多網路神曲,偏偏無法將它們弄出來!
“田哥他們幾人也沒錢了”
“借錢估計借不著”
“回家”
雷峰忽然想起,這方世界,他其實還有一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