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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體制難道真的這樣困難?
我的心情極為沉重。如果事態這樣長期發展下去,工會會員的家眷們由於住宿等條件,將會感到痛苦;公司也會因停產而蒙受巨大損失。想到這裡,我恨不得立即走到他們面前。
然而我卻不能。不,我是不應該這麼做的。如果我出面,也許能解決燃眉之急。不過,這是一個大原則,是經過長期的苦思和再三的考慮,並取得全體經營者的同意後決定的,是已經公開闡明瞭的原則,我怎能為瞭解決一時的燃眉之急,公然違背它呢?
眼前的事態,對於我來講絕不是單純的勞資問題。直覺告訴我,我們自主經營方案正面臨著一場嚴峻的考驗。如果我在這裡往後退一步,就等於親手毀掉那棵自主經營的幼苗,而這棵幼苗是經過長期的陣痛剛剛出土的。
自主經營原則,是為了實現樂喜金星的規劃而採取的、唯一現實的方案;而這個規劃,則屬於包括目前要求同我進行談判的生產第一線職工在內的樂喜金星的全體成員。於是,我下了決心:不管有多大的犧牲,絕對不能拋棄自主經營原則。
令人痛心和難過的是:幾個月前已經下放了權力,可是那些總經理卻不敢挑起這副擔子,而工會方面又不願相信他們,在這種情況下,不得不由我一個人堅持這個原則。
每當發生勞資之間的問題,工會方面一定要見董事長的理由何在呢?這是由於工會方面不肯相信公司最高經營負責人——總經理的權力的緣故。這已經成為難以扭轉的習慣勢力。所以,即使已經轉化成自主經營體制,把協商的全權下放給了總經理,還是不能拋棄只有董事長才有最後決定權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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