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溪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今天我們家樓上質問我說我讓他付鑑定費合適嗎?我無語了!
我第一個被告寫的是物業總公司,第二個還是物業分公司,第三個開發商,第四個樓上。物業是信譽良好的企業。我把他們放第一個是算準了物業應該會支援調解。開發商已經是失信執行人了。人無所謂了。樓上,也是爛攤子。
我知道他錢也不多,所以我把他放最後了,並不打算攻擊他。但這哥哥跑來質問我,我說你不同意你可以跟法院說啊。
想讓鑑定的其實是法院,因為有了鑑定法院確實省事。但我不想墊付鑑定費,得好幾萬。確實是難以支付的。當時有律師教我只起訴物業,他覺得開發商有責任可以追加被告然後物業出鑑定的錢。但我嫌追加被告麻煩,最後還是一起告了,主要想把這個案子早點調解,然後告醫院。
醫院我問了最好是庭審判決,調解的法律效力不太足。這也是我先打漏雨的原因,怕我不調解得罪法官,後面再告漏雨不沾光,所以先打調解的,再打不調解的。有律師跟我說了我家的漏水案子太複雜了。
當時法院想讓我們鑑定的。其實我也想讓鑑定,但我不想墊付鑑定費。因為我沒請律師,不鑑定怕吃虧。當時很多律師跟我說調解就不鑑定,鑑定就不調解。
我就想調解失敗開庭再鑑定。所以法院讓我們鑑定的時候我就這麼說的。我說法律規定我可以開庭再申請鑑定的。這也是為啥我爸和我弟交材料法院不收的原因。最後他們讓我寫了不鑑定的字據才收。
我分析了一下現在的局面。最急著讓鑑定的一定是法院。因為法院怕擔責任,其次想要鑑定的是物業,因為物業作為第一被告,但不是責任最多的。開發商無所謂,樓上不懂法。
我感覺我都八百個心眼子了,還是不夠,應該再加上八百個心眼子。奈何遇到的都是豬隊友。我媽我弟我爸都不行,連樓上都這麼一言難盡。
風口浪尖都很慎重,尤其我家漏水這比較複雜。
今天看完了庭審的課,知道了庭審的流程。
首先,所有的庭前調解都算是開庭的模擬,證據法條以及對方可能提出的抗辯理由都要準備好。也就是去法院的每一次都是打仗。
然後,需要提交的文書:起訴狀,證據目錄,證據,庭後意見(請律師是代理意見)
簡潔明瞭,直擊要害。尤其庭後意見要對爭議點作補充。
證據要庭前提交,尤其錄音影片什麼的,因為法官要看。庭上如果對方不認就要申請鑑定。申請鑑定的時候我就要提出申請保全了,並且起訴書也要改,加上保全費了。
流程就是念起訴書,法官問問題,被告答辯,然後出證據質證,最後辯論。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質證,其次是辯論。質證就是認可其真實性,不認可其相關性,或者認為證據與證明目的和證明內容不相符。反正就是我不承認他們的證據。說啥就是不能認。
然後就是辯論環節,我需要把他們可能提出的抗辯理由想一遍列出來然後找到對應的法條寫出來。
還需要把錄音影片證據好好整整,錄音證據還要打出文字。
我查了庭審,房屋漏水案只有一個北城的,還只有一半。我沒看到法官的判決。中間休庭了,它是簡易案件,應該是一審終審的那種。
我查了墨城的庭審,沒有,基本是南城的比較多,反正搜了墨城,一個都沒有。然後我又找了法院判的文書,沒有房屋漏水的,相鄰案件中物業的裡面也沒有。咱也不知道是這種案子都調了?不過我知道我們家的漏水案是在調解那裡的。
明天要看我厚厚的民法典了,看完以後整理法條,尤其是抗辯的法條。
不好整,查了一下,桌布牆磚這種一修就得修整間屋。我家實際修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