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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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了。
可是經紀人低估了金志軒的紈絝,只聽金志軒陰森的冷笑道:
“放過林允兒換取證據,我認了!可是他打我那下,我是怎麼都要還回來的。”
金志軒從小就是在蜜罐中長大,要什麼有什麼,也沒有遇到過什麼挫折。這次,不但被金允浩搶了女人,更是被當面羞辱、打了一頓,他怎麼都咽不下去這口氣。
究其原因,還是他富人的心態作祟。
在韓國,貧富差距非常明顯。
絕大多數的社會財富都掌握在少數富人手中。而這些少數的富人又逐漸彙集聚攏,漸漸組合成為權勢更大的財團。
在韓國,最有權勢的不是總統,而是各大財團。控制韓國經濟、政治走向的不是總統、不是民眾,而是財團。
總統是財團的利益代表人,國會議員是財團利益的傳聲筒,政府各部門官員是財團的馬前卒。
如此情況下,韓國社會自然而然的劃分成兩大階級,統治者富人與被統治的窮人。並且這種等級非常明顯、森嚴。
金允浩是窮人,即便他現在成為了檢察官,走入了上流社會,可是依舊改變不了他出身草根家庭的身份。
只有金允浩經過長時間的積累沉澱,徹底融入到上層社會,才會被其他富人接受。
因此,作為富二代的金志軒才會瞧不起金允浩,被金允浩收拾一頓後,他才會如此的不甘心。
明面上不能對金允浩報復,暗地裡總可以吧。
金志軒還沒死心,給一個手下打了個電話。
沒多久,一個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就走了進來。
“少爺,您叫我。”男子開口道。
進屋的男子是金志軒的保鏢,他爺爺看到他平時總是惹是生非,擔心他出事,於是就找了這麼一個身手不錯、頭腦精明的人,保護金志軒。
今天來樂天李家的高階會所,金志軒自認為出入這裡的都是高階人士,不會有武力衝突,加上他泡妞不喜歡被人盯著,這才讓保鏢在樓下停車場等他。
沒想到就是因為這個決定,讓他受到了金允浩的修理。
“你幫我找些社團的人,我要修理一個人。”金志軒吩咐道。
“少爺,不知道對方什麼身份?”保鏢沒有立刻應承,他擔心自家的少爺要對付的人來頭太大,因此提前打探下。
“一個檢察官,叫金允浩,最近挺出名的那個。”金志軒道。
“少爺,他可是三級檢察官。”保鏢猶豫了下,最終還是出言提醒道。
“他瑪德,我知道他是三級檢察官。可是那又怎樣,還不是貧民出身?還不是草根一個?不能打壓他,難道我還不能找人教訓他一頓,讓我出出氣?”金志軒面色猙獰,越說火氣越大。
保鏢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找社團教訓一個三級檢察官,這條路行不通。
少爺,社團的那些人平時不怕警察,敢跟警察叫板、混攪蠻纏,可是他們卻非常怕檢察官。
畢竟警察只有抓捕利,沒有起訴利。可檢察官不一樣,他們是有起訴權,和不予起訴權的。
社團人犯下的事,要麼是打架鬥毆,要麼是敲詐勒索,事情可大可小,起訴與否,都在檢察官一念之間。
社團的人被起訴了,往往就要面臨牢獄之災,而且還會留下案底,以後犯事,判的會更重。如果跟檢察官較好,被免於起訴,他們會省下很多麻煩。
因此,社團中人最怕的就是韓國檢察官。所以,他們是不會為了眼前利益去主動得罪檢察官的。”
聽著保鏢的話,金志軒有些犯難。
他是個紈絝子弟,家族中與檢察官打交道的都是家中長輩。他平時跟檢察官交往不多,對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