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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了下眼淚,胡敏新對查曉晴說道:“可是,我是真的喜歡你。你這麼好的性格,沒有野心,正是成家的首選。”
“小傻子,你說的這種喜歡只是欣賞。如果與你在一起的話,我是會有自卑感。我配不上你,不是人的良人。剛開始還可能因為新鮮會喜歡幾天,過後是無盡的柴米油鹽的日子,你會陷入生活的泥潭的。”
擁抱,哭泣;哭泣,擁抱。
這傻小子,從小到大肯定是一帆風順,第一次體會到不能擁有一樣心愛之物的傷害吧。
“好了,別哭了。你長的這麼帥,學歷這麼高,工作這麼好,工資也高,為什麼要哭呢?以後會有大把的女孩喜歡你的。”
“可是,你是第一個拒絕我的人,也是我第一次喜歡的人。”
“好了,我天天在這兒上班,以後天天能看到,是不是?高興點。”
好說歹說想將這傻小子哄到樓上。
“那你答應我,這週六我們一起去吃自助火鍋,我上次答應你的,一直沒時間。走,這週六我不出去旅遊了,我只陪你。”
“為什麼呢?”
“就當祭奠我失去的愛情。”阿新表情凝重,彷彿在決定什麼重大的人生事件一樣。
吃自助餐,喝免費的啤酒,然後酒醉,然後扶他回宿舍,然後就在一起?
額頭汗水直流,一愣神的功夫,我想到了無數可能。
“渣姐,你在什麼呢?”
“我想你會不會到時喝醉,然後讓我扶你回宿舍,然後把兄弟睡了?”我豐富地聯想。
“啊?你這都想到了?不行,週六得吃一次自助火鍋。不去不行。你欠我一個機會,我欠你一次火鍋。”
我本是嘴饞的人。
想想,睡了,捨命陪君子。
到時,把他扶到三樓,扔在他宿舍門口就行,不進宿舍就什麼事也不會發生。
揮手,告別。
這傻小子,把兄弟的肩膀當成沙發了嗎?你看,淚水溼了人衣服。
送走了這個傻傻的帥哥,開始看小說。
你別說,我承認在擁有智慧手機前的這段時間,是我看紙質書最認真的時間。你想啊,上班時間能光明正大地看書,這誰能錯過這機會?
發呆,看書,看帥哥,吃飯,睡覺,這竟然就是上班?
我的個老天爺啊,這比在家種地強太多了。
父母在家種的是旱地,前些年不打除草劑時,幾乎天天釘在地裡一般。那時,無論是小麥還是玉米,都是和雜草搶莊稼。你看,忙的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
最氣人的是,鋤草必須在大中午。因為太陽能曬死雜草。
唉,那時,真切地知道一滴汗水一口糧食是什麼意思。
遇到放壞的麵粉或是食物,父母都是用辣椒拌著下飯的。為的就是遮味。我上學背的饅頭長毛了,拿回家,母親都是掰碎了吃。那股味,真的很難吃,比臭豆腐難吃百倍。
你看,或許是父母吃的苦太多了,福報落在我身上了,這才讓我什麼事也不做,坐著就能有工資拿。
人生就是這樣,無論你是在地裡勤勞,還是在車間流淚,都是辛苦的換口飯吃。
既然是這樣,那就在規則之內儘可能地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
反正都是工作,又不是創業。
想到這兒,便想到父母的習慣,儘可能的省著點花錢。都是自己的時間換來的,幾乎可以用是用一分一秒的生命換來的。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還是安心上班吧。
人生嘛,誰讓自己當年不努力,沒有考上大學,沒有獲得另外一個規則的認可,輕鬆獲取一份終身養老工作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