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靴,從美國穿來的那些靴子現在已經非換不行了。這些新靴子做得非常寬大,決不會擠痛他們的腳。
現在已經是1866年,年初的時候天氣很熱,可是他們仍然到森林裡打獵。這裡到處都是刺鼠、野豬、水豚、袋鼠和其它各種獸類,史佩萊和赫伯特的射擊技術十分高明,真是百發百中。
賽勒斯&iddot;史密斯仍舊要求大家節省火藥,他儘量想法子用別的東西代替,把那箱子裡的彈藥,留到將來再用。在夥伴們和自己離開這塊領地以前,誰能預料會發生什麼事呢?因此,他們應該為了這不可知的前途節省火藥,儘量使用容易補充的代用品。
史密斯在島上找不到鉛,於是他用鐵粒來代替,這是很容易製造的。既然鐵彈沒有鉛彈沉重,他就只好把它們做得大一些,少裝一些火藥。這樣雖然效力稍差,可是由於射擊者的技術好,卻彌補了這個缺點。至於火藥,賽勒斯&iddot;史密斯本來也能製造,因為他有的是硝石、硫磺和木炭,可是這項工作必須特別小心,沒有特殊的工具很難保證質量。於是史密斯決定還是製造棉花火藥,也就是火棉,這種東西並不是非要棉花不可,凡是植物纖維都可以用,大麻和亞麻、紙張、接骨木樹心等的纖維,都和棉花的纖維一樣純淨。荒島的紅河河口一帶生長著大量的接骨木:這種灌木屬於忍冬科的植物,移民們已經用它的果實製造過咖啡了。
唯一需要收集的就是接骨木的樹心,至於製造棉花火藥的其他必需品,就是發煙硝酸。現在史密斯手頭有硫酸,只要加入硝石,就很容易地取得硝酸,而硝石又是可以從自然界取得的。於是他決定生產棉花火藥以供使用,可是它有一些缺點,就是效果拿不穩,容易燃燒‐‐它不是在240度,而是在170度就自燃‐‐槍枝很容易因走火而損壞。另一方面,棉花火藥也有它的優點,那就是:不怕受潮,不會弄髒槍筒,而且力量相當於普通火藥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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