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錢是小事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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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在美利堅不是白學的,經紀人相關的能力還是有的。
之前無非是不適應國內的環境,但在蘇御的支援下,成功從海龜進化成土鱉了。
蘇御點點頭,翻看著被譚青青放在前面的通告。
【誰是歌王第三季:踢館嘉賓,一期三百萬,半決賽五百萬,冠軍一千萬】
【王對王第二季:嘉賓,一期兩百萬。】
【跑男第四季:嘉賓,一期一百五十萬。】
還有各種廣告代言,不過大多不是快消品就是大眾品牌。
一線品牌與奢侈品對蘇御還是持觀望姿態,畢竟後者從未表現出時尚資源來。
而它們這些品牌更看重的就是所謂逼格。
也是為何那麼多明星費盡心思要上雜誌封面,或者去電影節走紅毯的緣故。
相反,大眾品牌則是標準一直很明確,誰紅請誰,誰更受觀眾喜愛請誰。
“廣告代言暫時不考慮,等到我破一線以後,再說。”
“通告的話,接下前兩個,諮詢一下王對王節目組,如果去的話,必須加上松文和舒慧兩個人一起打包。”
蘇御很快有了決定,至於後面的他看都沒再看。
“只挑這兩個麼?可是通告費才五百萬,我擔心不夠預算,跑男的通告稍微低些,但是能夠大幅提高你的知名度,出現名場面還會增加你的出場費,不考慮一下?”譚青青問道。
“不考慮,我終究不是綜藝咖,而且正值電影開機,這種裝瘋賣傻的節目也不適合我,容易給影迷們造成不好的既定形象。”
蘇御搖搖頭,沉聲道:“至於通告費,一期三百萬,我多上幾期不就夠了?”
嗯?
譚青青愣住。
如果她沒記錯的話,《誰是歌王》這個節目踢館歌手能留下來的機率就很小了,多留幾期更是沒可能。
再者說眼下已經到了第十期,凡是弱點的歌手早就被淘汰了,剩下的可都是不好啃的硬骨頭
不過想到蘇御之前那兩首《平凡之路》和《孤勇者》,至今還在熱曲榜單上。
譚青青也就釋然了。
如果是蘇哥哥的話,或許還真不是問題。
“成,那我就去回覆節目組了。”譚青青點頭道。
緊接著。
《誰是歌王》和《王對王》很快就釋出了宣傳稿。
前者以蘇御個人的名義宣傳,後者則是以《白夜追兇》的名義宣傳。
而蘇御粉絲團體中稍微弱小的歌迷粉絲們立刻嗨了起來。
他們就知道,蘇老大不會忘了他們,還是跨界到了歌手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