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曄刀�弦唬�蚪歡�校�卸������櫻�嶙城渴佟=裎大侵���旃鍤賈粒�呀�猩��跗�縲梗�賜甓�耍�詞刀���且越歡�輝校�卸�揮����喲嗖皇佟!�
魏延輕輕地搖搖頭,張仲景在拽什麼文啊,根本不明,很想對他說“說人話”!
第332章 【與太史慈比箭】
張仲景看出魏延不通他們的有些術語,便耐心地用比較白話的方式講述出來。
魏延這才聽懂了張仲景想表達的內容,男人16歲而天數到,通了精氣,女人14歲天數到,有了月經,無論男女結婚太早都會大傷元氣,這就是短命的原因。男人16歲精氣已通,64歲精氣絕;女人14歲月經到,49歲絕經。男女合一**不可太早,男24歲,女21歲為最好。古時年輕人晚婚多能長壽,今天人們早婚縱慾,**枯竭陽火亢盛,精神耗盡,就是仙丹妙藥也不能療救,後悔已經晚了,有見識的人應當知曉這個道理。有的女孩子未到16歲而早嫁,甚至月經未來,衝脈任脈未充盛,血脈也發育不足,就與男人合房,後來雖然月經也來了,但是月經週期錯亂不調,不能懷孕生育。男女合一一定要年齡適當,男人雖然1 6歲就通了精道,一定要30歲再娶妻,女子雖然14歲就來月經,一定要20歲再嫁,都要等到陰氣陽氣充實再合一,就會交而懷孕,孕而生育,生的孩子身體強壯壽命長。現今的未滿16歲少女,月經剛來,就接近男人過性生活,陰氣早洩,未發育完全而受傷害,即使生育了孩子也脆弱不長壽。
魏延將信將疑地望著華佗:“元化先生,您怎麼看?”
華佗笑道:“男子三十歲結婚,生理上已很成熟,陽剛之氣已很壯實,女子二十歲出嫁,**已很通暢,所以生子都很強壯。男三十女二十就是所謂大定之年,男女如果沒到大定之年就婚娶,男子剛陽之氣和女子柔陰之氣必然會有虧損。”
黃承彥也在一旁一臉沉痛地說道:“仲景和元化言之有理,想當年我年僅弱冠便娶妻生子,當時我妻年僅十五,陸續生得二子皆體弱多病,皆早夭而亡,而月英是我四十歲才得,月英的身子骨就明顯健壯許多。文長,仲景和元化乃當代神醫,他們的意見可不能不聽從啊。”
魏延這才想起,為什麼後世的婚姻法要求男子不得小於22歲、女子不得小於20歲結婚,是很有科學根據的,男女青春期發育年齡並不是結婚生育的最佳年齡,只有男**陽之氣充盛,適齡結婚,才能孕育體魄健全的後代,若陰陽之氣尚未完實就早婚早育,那對男女雙方和後代都會貽害無窮。
而根據現代醫學,婦女生育太早對婦女和嬰兒的健康都不利,如子宮收縮無力,胎位不正,胎兒發育不良,臨產及分娩時容易發生難產、產程延長、出血量多、胎盤早期剝離等現象,生育過早的婦女,其先天性畸形兒出生率較24~28歲的產婦高50%,而所生嬰兒的死亡率高24倍。
魏延突然想起,大老婆嚴琳當初生下女兒呂玲綺的時候,只有十八歲,難產進而大出血,恐怕跟生育太早大有關係。
魏延腦門冒出冷汗,連忙把鼓勵早婚、嚴禁晚婚的法令改為:“大漢治下,男子須在三十歲以前完婚,女子須得在二十二歲之前完婚,在此之後還不婚嫁者每年罰二百錢,男子在三十五歲以上、女子在二十五歲之上不婚嫁者,可由官府強制婚嫁;地主豪紳家蓄養的丫鬟女僕必須在二十二歲前擇人婚嫁。”
商議完畢,政策重新修訂下發。
……
不久之後,有人傳報:“太史慈、馬忠領五千人馬返回!”
在此之前,太史慈得到劉繇病逝的訊息,便說去豫章郡招收劉繇舊部,跟魏延約定90天內必定返回義陽郡,魏延便讓馬忠隨同太史慈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