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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爾達菲都不會答應。
當即就以,【人是你們選的,事先聯合試訓的時候甚至都沒通知我們,以及馬刺單獨試訓時的邀請名單裡都沒有喬伊的名字】這兩個理由拒絕簽下這份樂透邊緣新秀級別的合同!
喬伊對金錢這方面不太敏感,主要是因為沒有接觸過這種金額後面一串數字的“大宗交易”,無論是前世還是今生……
說白了,就是屌絲心態。
他只能故作鎮定的看著比爾達菲為他在談判桌上“衝鋒陷陣”、“舌戰群儒”……
不過他倒也知道一點,前世布拉德利比爾被奇才用三號籤選中時,也是簽下了一份四年1865萬美刀的合同。
自己不說近兩千萬了,至少一份一千五百萬美刀的合同跑不了吧?
於是,在比爾達菲據理力爭下,雙方最終達成一份四年保障合同(前兩年全額保障),薪資總額達到1574萬美刀。
(第一年345萬,第二年367萬,第三年412萬,第四年450萬)
就這,裡面還臨時加了許多限制條款。
只能說不愧是馬刺!
其實針對這份合同喬伊多半是不太滿意的。
因為首輪秀的合同除了保障了球員新秀前四年的保障工資外,沒有一點兒好處。
相對來說,簽了三年或者兩年的二輪秀和落選秀,如果在新秀四年期間打出名堂來了,那麼他們至少還有早鳥權和阿里納斯條款保證球員下賽季立刻可以獲得一份佔據球隊工資帽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頂薪合同!
不過喬伊也不心急,馬刺至少是一個非常擅長培育新秀的球隊,比之拉里布朗教鞭下的活塞、德安東尼時期的尼克斯……那簡直就是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