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可得嫁的離家近一點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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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幾個村的人。
用阿婆的糙話說,就是輕知以後要嫁人,可得嫁的離家近一點。若是在男方那邊受欺負了,阿婆就讓阿公背起鋤頭走路都要走去把人家的門給砸了,再用鋤頭棒子打到男方不敢欺負人了才停。若是嫁遠了,阿公就走不到了。
許輕知雖然不太贊同這種說法和做法,但是目前村裡的嫁娶風俗確實大多是這個觀念了。
不想孩子嫁遠了,怕孩子受欺負,自己幫不了忙。也不想娶個遠地方不知根底的人,怕是個騙錢的。
好在,許輕知連物件都不想找,更別提結婚了。所以也省得萬一她嫁個不好的人,阿公一大把年紀了還要揹著鋤頭去別人家砸門。qqxδnew
那些嬸子喝著酸梅湯,七嘴八舌的聊著天。
“前陣子,賣蛤蟆的那家娶了新媳婦,沒過幾天,新媳婦孃家人就把他家門給砸的稀巴爛哩。”
“咋回事啊?”
“還能咋回事,那老的不是個好東西,小的也是混賬東西,打老婆唄。被孃家人曉得了,小舅子扇了他幾個大嘴巴子。”
“那這是要鬧離婚啦?”
“離啥子婚呦,那新娘子家結婚前獅子大開口,可要了二十萬彩禮哩,一分嫁妝沒回,給了幾床被子打發。孃家人就是借勢找賣蛤蟆那家多要些錢,好給自己小兒子在城裡買房子,那女娃娃是個苦命的。”
“哎呦,我就住在賣蛤蟆家隔壁,天天夜裡聽見新媳婦的慘叫聲,哎……你說咱外人也就喊幾句,人家不聽,咱也不能多管,說多了人家還來罵我是個多事婆。”
溫珊珊一聽,急聲道:“新娘子怎麼不報警啊?”
有個嬸子一看這女娃娃還小,曉得她不懂,笑了笑,解釋道:“報警了有啥子用,已經結婚了,那就是人家的家事哩。”
“那可以離婚呀!”溫珊珊拳頭都攥緊了。
“吞進肚子裡的肉,哪有吐出來的道理。她爹媽那二十萬的彩禮可不捨得拿出來還給賣蛤蟆家的,賣蛤蟆家的拿不到彩禮也不會放人走。再說離了婚的女人,不能回孃家哩,晦氣。爹媽還要嫌在村子裡丟了面子,那新媳婦也就只能忍氣吞聲過著咯,平時做事勤快些,叫男人心裡舒坦些,日子就好過點。”
溫珊珊聽著,只覺得自己腦袋上都冒著一把火,快要氣到爆炸了,“打老婆是家暴,但也是違法的!嚴重的,還可以抓去坐牢。”
聽到坐牢,有些嬸子心裡有些怵的慌,不敢亂說了,就怕萬一賣蛤蟆家的兒子被抓了,賣蛤蟆的老子曉得是她們在背後叨咕,來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