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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到大學畢業證的時候,是2009年的7月。我第一次獨自一人去辦的事情,就是把我的檔案和派遣證交到了我們區的人才中心。我那時恥於與陌生人打交道,視窗的工作人員熟練且不耐煩地指導我去交存檔費,我紅著臉,按照他的指引,完成了一系列並不複雜的操作。
從人才中心出來,我感到陽光是非常明媚的。我迫不及待地打車來到了我父母的墓地,第一時間將這個“好訊息”告訴了他們——我指的是,我能夠獨自去辦理這些事情了,而那時,我已經21歲了。其實,這應該是一件非常令人羞恥的事情,但是在我看來,這是我邁向新生活的一大步。
我和其他的同學不一樣,畢業之後,我並沒有著急去尋找工作。因為我父母去世之後,給我留下了一筆不菲的財產,這其中,不動產佔了百分之九十以上。我們家是拆遷戶,拆遷之後,我們家一分錢沒花,獲得了四套百餘平米的住房,且原來我們家的飯館也是我們自有的房產。我可以大言不慚地說,即使我不去上班,光是靠收取房租度日,就可以過得很奢侈。我慶幸的是,我繼承了我父母所有的遺產,我的爺爺奶奶很早就去世了,我父母的直系長輩,只有我姥姥一人,她在我父母去世後,毅然決然地簽署了放棄遺產的說明,並且第一時間進行了公證。就這樣,我一畢業,就成了我們同學之中個人財產最多的那個人。我的大學同學之中,有家資豐厚的,但那暫時還不屬於我的同學,而是屬於他的父親。所以,我成了我們同學之中最有錢的那個。
我剛剛繼承了這筆遺產之後,也曾嘚瑟過一陣。那時我的父母剛剛過世,我在家中只能感到悲涼和孤獨。大學的最後一個學期用來實習,沒有實質的課程內容,所以,我們宿舍的兄弟們幾乎都不在學校。之所以說是幾乎,那就是有人還留在學校。留在學校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劉鑫,一個是於周。劉鑫的家是內蒙古的,他因為要留在北京,所以當時已經找到一份銷售的工作,每天早出晚歸,幾乎不在宿舍。於周的家是北京的,他留在學校的原因是要陪他的女朋友,於周的女朋友路曉露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是比我們大一屆,路曉露考上了我們學校的專升本,所以於周可以在學校裡陪她。提到於周,不得不說的一件事就是,他曾經和我的小姨交往過一段時間。我的小姨叫夏雲朵,她和於周現在的女朋友是同學兼室友兼上下鋪,我不知道他們三個人之間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是怎麼處理好的,於周和我小姨分手之後,依然能夠和她相處的很好,而且路曉露和我小姨依然情同姊妹【(於周的故事,詳見拙作《我的浮雲朝露》)】。夏雲朵雖然是我的小姨,但是她只比我大一歲多,究其原因是因為我姥姥親姊妹那一輩人的年齡差距過大,我姥姥是她們那一輩最大的,我小姨姥姥(夏雲朵的媽媽)是那一輩年齡最小的,小姨姥姥只比我的媽媽大兩歲,所以到了我小姨夏雲朵這裡,她雖然只比我大一歲多,我也得管她叫小姨。
我在宿舍裡每天都要纏著於週一起出去玩耍,我那時能想到的花錢方式,只有一樣,那就是吃。那段時間,我和於周每天早上一起來就上網查詢學校附近二十公里之內有什麼好吃的,然後確定目標之後,再打車去大快朵頤。當然,全都是我花錢,因為我樂意,有人能陪我散心,花點錢算什麼。
後來我想,也許這就是我的暴發戶心態吧。
領了畢業證之後,宿舍裡的兄弟們為了生活各自奔波,唯獨我,一下子失去了目標,頹廢下來,整日窩在家中靠打電腦遊戲和看電影消磨時間。
過完那年的“十一”,我的小姨夏雲朵所上的專升本也沒什麼課了,也進入了寫論文和實習的階段。她不想呆在學校裡渾渾噩噩地度日,又不想在家裡看她父母的臉色,更不想去上班,於是她騙她父母說自己去了學校。而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