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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大人,我知道貴公子被抓你心裡非常難受,但是你應該也聽趙捕頭說過了吧。
你兒子馮濤當街調戲美女,根據大明律法把他抓起來了,你如果有任何的不服可以上告,你使用任何手段我也都接著。
但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即使馮濤是你馮大人的兒子,他觸犯了律法也應該受到相應的制裁。
我給他判的刑期是三年,只要在服刑三年之後,絕對給你釋放出去。”李宇對著馮志遠說道。
“什麼?三年,我兒子還要去考秀才呢,三年的時間這不都是耽誤了嗎?你馬上把濤兒給我放出來,什麼樣條件你直接說,能答應的我全部答應你。”馮志遠對著李宇求情的說道。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李宇繼續說道。
“李大人你說條件吧,我相信你也不是那麼迂腐的人。”馮志遠繼續說道。
自從他見到李宇之後,他就知道這個人不敬皇權,同時也不會把律法這種事情當成必要的框架。
這些律法什麼的都是給那些弱小者制定的,他們人之間的這種談判,這種律法可以作為平衡的天平,但是並不會全部的依照這種律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