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何以說賈雨村亂判"薛藩殺人案"是他真正變壞的發端?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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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雨村復出當上應天府尹接手的第一個案子,便是上一任拖了一年之久仍沒處理的"薛藩殺人案"。
就是這個並不難審的普通刑事案件,讓原本正義凜然有遠大理想抱負的賈雨村泯失僅有的良知,不再堅守初心,開始同流合汙,成為封建末世司法黑暗的代言人。
可以說,正因為賈雨村徇私枉法亂判"薛藩殺人案",成了他真正變壞的發端,後來的賈雨村便在一步一步的趨炎附勢中淪落為徹底的小人,不折不扣忘恩負義落井下石讓人痛恨的大反派。
何以如此定論呢?
不妨就從"薛藩殺人案"案情本身說起。這個案子說簡單也簡單,說棘手也棘手,就看應天府尹有沒有擔當,敢不敢"捨得一身剮"頂住強權大無畏地秉公執法。
本不復雜的此案,不過是柺子將他拐養長大的甄英蓮,先賣給小鄉宦之子馮淵,又許給皇商薛家的大公子薛藩,馮薛兩家為爭搶英蓮這個貌美的女子,從而引發一起人命官司:倚財仗勢的呆霸王薛藩縱奴將馮淵"打了個稀爛",抬回家不到三天就死了。可薛藩仍像沒事一樣搶走英蓮後,依舊大搖大擺的與妹妹薛寶釵隨母親薛姨媽上京去了。
依"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古規,應天府尹派官差緝拿真兇薛藩,依法處置"一女賣兩家"的柺子,還苦主甄英蓮自由,讓她回家團聚以享天倫之樂。這完全是可以辦到的。
但要說難辦似乎也是,因這件案子難就難在公平公正上,若依法辦理,很顯然應天府尹會遭遇殘酷的打擊報復。為啥?
原來此案牽扯的真兇薛藩,不僅是地痞一樣的"金陵一霸",還代表不差錢的皇商薛家,這薛家可是金陵"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四大家族"之一,薛藩的姨父賈政是榮國府的實際當家人,親舅舅便是京營節度史王子騰,可謂權勢熏天。
若定了薛藩的殺人罪,就得量罪定刑,不說薛藩"一命抵一命",最起碼也得終身入獄。按封建末世汙濁的官場風氣、朋黨結私的腐敗規則,"四大家族"哪丟得起這樣的"打臉"?必定群起而攻之,應天府尹輕則被免,白白斷送個人前程;重則因此丟命,連累家小甚至整個家族。
所以,這件普通的案子便成了燙手的山芋,前任應天府尹哪敢秉公辦理?寧可無為也不願接手。
案子就這樣懸著拖著。
起先不知內情不明白利害關係的賈雨村,在馮家又來告狀申冤時,還有"包青天"一樣的正義感,沒失去為民主持公道的初心,怒道:
"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來的?"
當他正準備發籤令官差捉拿薛藩時,站在一旁的門子趕緊向他使眼色,意思不讓他這樣衝動行事。這個門子就是早年落魄的賈雨村"淹蹇"在葫蘆廟時的小沙彌,後來蓄了發轉投到應天府當了一名衙役,對"薛藩殺人案"摸排得非常清楚:
柺子拐養的甄英蓮就是當年資助賈雨村進京趕考計程車紳甄士隱的寶貝女兒,拐養時還曾租過他家的房子,被薛藩打死的馮淵只是一個沒落的小鄉宦之子,權錢地位資源都比不上不可一世的"四大家族"。
暫停審案的賈雨村便將門子喚到內室詢問得知案子內幕,一時也還沒喪失良知:"你說的何嘗不是。但事關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復委用,正竭力圖報之時,豈可因私枉法,是實不忍為的?"
畢竟賈雨村初出茅廬時既有理想抱負,又有血性和正義感,且對當年甄士隱仗義的資助,還是心存感激。他最初考中進士當上大如貫州的縣太爺時,得知甄家落難、甄英蓮被拐不知去向、甄士隱唱著《好了歌》出走、封氏留在父親封肅家孤苦生活時,就曾言"使番伇務必探訪出來",又讓封肅傳話給封氏,"令其好生養贍,以待尋訪女兒下落"。
可就在後來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