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澀地答道:“我是他的妹妹,結拜的妹妹。”
“哦?真的?那你也是我的妹妹呀!笑天一直喊我姐姐的。”
小蝶聽她這樣說,欣喜地抬起頭,問道:“那我可以叫您姐姐嗎?”
“當然可以,我本來就是你的姐姐呀!”
接下來,兩個人又很親熱地交談了一陣,話題自然是圍繞著冷笑天的事。憑著女人特有的敏感,兩個人在交談中都發現:對方對冷笑天絕對不是一般的姐姐妹妹對哥哥弟弟的感情,而是摻雜了許多其他的曖昧的色彩。
不過,她們兩個都是聰明人,彼此都不說破,仍像親姐妹一樣地交談著。
不久,谷黎明敲門進來,問寧青吃過飯沒有。寧青說已經吃了,又急急地問什麼時候可以去看冷笑天。
谷黎明說:“青青,你暫時還見不到小冷。現在他是犯罪嫌疑人,還在偵查審訊階段,不允許探視。你只能給他到看守所送點東西進去。”
寧青聽說還見不到冷笑天,眼眶又紅了,說:“不知道他在裡面怎麼樣,肯定吃了不少苦。我聽說牢裡面很黑暗的,新人進去都會捱打罵受欺凌,笑天是個書生,怎麼受得了?”
谷黎明卻滿有把握地說:“青青,這個你倒不用擔心。笑天身負絕頂神功。你可能不知道,他這神功不僅能治病,還能夠打人。他治病有多厲害,打人就有多厲害!所以,他在看守所裡不打別人就是好的了。如果有人膽敢欺負他,那他就是自討苦吃,估計會被笑天打得滿地找牙!”
寧青聽他說得如此有把握,這才稍稍放下心來,但仍是擔心冷笑天在裡面沒有好菜吃,迫不及待地要去看守所給他送東西進去。
谷黎明只好答應陪她去看守所。
為避免被人認出來,寧青和谷黎明兩個人都是全副武裝:戴帽子、戴墨鏡、圍著遮住下巴的羊絨圍巾,兩個人每人帶一個助手,來到吳水縣看守所。
寧青的一個助手去值班室問怎麼往看守所裡面送東西。
值班的是個四十多歲的民警,愛理不理問:“給誰送東西?送什麼?吃的還是用的?”
“他叫冷笑天,我們想給他存點錢,他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冷笑天?”
值班民警驚異地抬起頭,忽然惡聲惡氣說:“冷笑天不許送東西,存錢也不行!他是要犯,上頭有交代:嚴禁他和外界有任何接觸,嚴禁任何人送任何東西給他!”
谷黎明走上去問:“你的領導呢?我們找你們領導談一談。”
值班民警見他和寧青打扮得古古怪怪,搞不清他們的來頭,不敢輕易得罪,便指了指旁邊一間寫著“所長室”的辦公室,說:“領導在那裡。不過,你們找也沒用,剛剛我跟你們說的幾個嚴禁,就是他交代給我聽的。”
寧青氣憤地說:“你們憑什麼剝奪冷笑天的基本權利?不給他送東西,他在裡面吃那種豬食一樣的東西,怎麼受得了?”
值班民警上上下下打量她幾眼,嘴角露出一絲不屑的冷笑,陰陽怪氣地說:“喲喲喲,哪裡來的千金大小姐,居然敢說我們所裡的飯菜是豬食?告訴你:那個姓冷的小子犯的是殺頭大罪,就是這豬食,他不一定還吃得幾天呢!”
寧青聽他咀咒冷笑天,氣得渾身發抖,很想罵他幾句,卻又不會罵人,只是從墨鏡後恨恨地盯著那個他,說:“虧你還是警察!你這樣的素質,要是在香港,早就被清除出警隊了!我明天就去你們局裡投訴你!”
“投訴我?哈哈哈!你投訴我什麼?我一沒打你,二沒罵你,三沒違反公安部五條禁令,不就是跟你講了幾句實話嗎?你就是告到中央,也傷不到我一根毛啊!”
谷黎明怕寧青真的跟他吵起來,到時收不得場,趕緊把她拉著走進院子裡,敲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