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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你把我和別人搞混了,安迪奧克先生。我不是僱傭殺手,記住!&rdo;
說罷,他轉身離去,雷恩盯著他的背影,眼中透出恨意……
對於本來說,這座小鎮與其他城鎮並無兩樣,而邊境之街似乎是一條通向他生活中心的小徑。無論他身在何處,都上演著這樣的故事。通常先是流言四起,而後是人們在背地裡竊竊私語,最後再來一場公開指控。在邊境之街也不例外。他還記得所有幾乎被他一雙鐵拳要了性命的人都說過類似的話。他幾乎沒有用他那把科爾特手槍殺過人。
他走出金天鵝,穿過泥濘的大街,來到一家小餐館,在一張髒兮兮的木頭桌子前坐下,照常和格斯打了聲招呼。有時候他覺得,老格斯似乎是他在這座小鎮中唯一真正的朋友。至少是唯一的男性朋友。
&ldo;你好,本。今天怎麼樣?&rdo;多年以前,格斯曾經是個金礦開採工,直到一支印第安箭廢掉了他的左臂。現在他是個廚師,為遊蕩到這座小鎮的牧工做飯。
&ldo;很好,格斯。忙嗎?&rdo;
&ldo;一早上就兩個人。再也沒有人吃飯了。&rdo;
本清了清嗓子,正要回答,他身後的門被推開了。他向來不喜歡背對門口而坐,他一下子轉過身,面向來人。是副警長賴利,安迪奧克想要除掉的人。
他是個相貌英俊的年輕人,在沙漠烈日的常年曝曬下,有著一身古銅色的面板。唯一的瑕疵便是臉頰上的一道深色疤痕,但即使是這樣的一道傷痕,在邊境也顯得微不足道。賴利身上有著一個更為嚴重,而且看不見摸不著的&ldo;瑕疵&rdo;。他認真對待他的工作,是個正派人。
&ldo;你就是本&iddot;斯諾,對吧?&rdo;他輕聲詢問道。
&ldo;是這名字沒錯。&rdo;
&ldo;你剛才和雷恩&iddot;安迪奧克談過了。&rdo;
本的肌肉繃緊了。&ldo;你知道了。&rdo;他看了看閃閃發亮的副警長警徽,見他的手伸向了他的手槍。
&ldo;拔槍吧,斯諾!我知道你是誰。&rdo;他突然發難,大喊道,俯低身子,擺出了開槍射擊的姿勢。
但是他離得太近,而本的動作又太快。櫃檯後的格斯發出一聲警告的尖叫,正如他所願使副警長分了心。他的巨拳砸在了賴利腦袋的一側,副警長癱倒在地,他一腳踩住他握槍的手,打鬥結束得像開始一樣迅速。他把賴利拎起來,將嘴貼近他的耳朵。
&ldo;聽著,白痴‐‐我沒拿安迪奧克的錢。如果我可以,我不會殺你或者任何人。現在,你他媽的離我遠點兒。&rdo;
他一把將副警長推到一把椅子上,向門口走去,丟給格斯二十五美分,付了他還沒吃的午餐錢。今天在邊境之街沒有太平地。沒準兒在凱西&iddot;諾瑞斯的服裝店裡能尋個清靜,他突然做出決定,再次穿過大街。那裡應該會清靜點兒。
凱西比本年長‐‐差不多三十五歲了,他猜想‐‐但是她的年齡和她中年的商業頭腦很相配。他喜歡凱西,是他在這幾個月中在邊境遇到的所有女人中最喜歡的。她在金天鵝酒吧不遠處開了一家服裝店,每年從紐約和洛杉磯購進流行服裝,再快銷給四十至五十歲的女性,她們風韻猶存,有足夠的資本和金錢講究衣著。
凱西是十年前隨父母一起來到西部的,和很多人一樣,他們在科羅拉多山中遇到了猶特人。一天清早,她一睡醒就尖叫出聲。飛箭像雨一樣向他們射來。當一切都結束後,她發現父親陳屍在馬車外。印第安人擄走了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