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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你新婚,想讓你跟老二過幾天舒心日子。
兩三個月過去,你嫂子替你盡孝盡的夠多了。
做公婆的對兩個兒媳婦必須要一碗水端平,從今天開始,你和你大嫂,一人一天。
地裡的活幹不幹隨你,家裡的活你必須幹,做飯、洗衣服、餵雞、掃地統統都得幹。
你要是跟我們在一口鍋裡吃飯,就另外交伙食費,不在一口鍋吃飯就單做,隨你。
從你大嫂開始,明天家裡的活她幹,後天你幹。
沒其他事情了,你回去做飯吧!老二也快回來了。”
老太太還真會拿孝心壓人,搞的跟謝常青每個月三十塊錢的生活費沒給似的。
再說了,她一個兒媳婦,有個屁的盡孝義務。
但這些話放在七十年代就是大不敬,不能說,說出來有理都變沒理。
殺傷力好比‘千錯萬錯我都是你爹媽’這話一出,父母再大的錯,做子女的都不能再揪著不放,否則就是不知感恩。
身份就是萬能擋箭牌。
溫綰好笑的嗤了一聲,“沒問題,公平合理,大嫂做一天我做一天,就這麼決定了。
大家都是一家人,就不分彼此了,飯就一口鍋裡吃了。”
聽到一口鍋裡吃,馮玉英倏的回憶起她做飯時大手大腳不知貴賤的樣子,心頭肉被揪了下的疼。
馮玉英原本的盤算是,溫綰是個嘴饞身懶的,肯定不願意天沒亮就起床做飯,更不會願意洗一家人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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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契機讓她每月出十塊錢,讓張蘭幫她把活都給幹了。
這十塊錢她也不要,全給張蘭當私房錢。
有了這十塊錢張蘭就不敢跟她對著幹,一旦跟她對著幹,她就能停了這每月十塊錢。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不用出一點血就能把事情擺平了。
誰能想到溫綰居然願意。
願意?
溫綰做飯可比張蘭更大手大腳,好不容易掙來的家業,兩三個月就得吃垮了。
那她還活不活了?
好在這事得利的還有張蘭,馮玉英給了她一個眼色,示意她說兩句,不然每月十塊錢可就沒有了。
張蘭也是沒想到溫綰這麼嬌生慣養自己的人,居然也會願意打這些活,愣了愣道:
“老二媳婦,你知道幾點就要起床做早飯嗎?你知道餵豬的桶有多重嗎?你知道一大家子衣服有多少嗎?
你真的願意?”
“我不用知道這些,家裡不還有常林和玉婷嗎?早飯你們一般都粥配饅頭,饅頭頭天晚上蒸好了。
常林早上要去鎮裡上學,起床後往鍋裡放上米和水架上柴粥就可以了。
饅頭放到鍋蓋上溜一下就能吃,簡單的很。
我會給他辛苦費,反正他早上也得吃飯,隨手的事,他會願意的。”
這就給安排了?張蘭一臉震驚。
溫綰繼續道:“午飯、晚飯我可以自己動手做,而且絕對好吃。
二老的衣服我洗,你們的衣服個人洗完澡順手洗了就行。
餵豬的話,早上謝常青可以幫忙,晚上放學玉婷可以去打豬草,辛苦費我會給。
他們的功課我也會輔導,不會耽誤學習。”
這下連馮玉英都震驚了,一堆活就這麼安排了?
還挺會指使人,她算個什麼東西,居然敢安排男人、小叔子、小姑子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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