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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退婚?沒那麼容易,這輩子也該讓你嚐嚐被謝家人折磨的滋味,這樣才算公平,溫雅眼底閃過一抹算計。
轉瞬即逝,溫雅道:“嫂子收了謝家一千塊彩禮,你又不是不知道嫂子是屬貔貅的,收進口袋的錢是不可能吐出來的。”
上輩子溫綰只沉浸在要跟陸一鳴結婚的幸福裡,沒留意過其他事。
沒想到居然還有這一層故事。
見她不說話,溫雅又道:“綰綰,咱村一百多戶,有幾家能吃飽飯的?更別提拿出一千塊彩禮了。
這種人家你嫁進去吃穿肯定是不用愁的。
而且一千塊彩禮,說出去多有面子啊!”
溫綰意有所想的看向溫雅,難怪前世溫雅會同意嫁給謝常青,原來是這麼想的,還挺符合她事事都想壓人一頭的性格。
一九七六年,一百塊錢的購買了相當於後世的五到六萬塊,一千塊就是五十到六十萬。
農村正常娶媳婦彩禮也就兩三百,頂天了也不超過五百。
要知道七十年代有飽飯吃已經相當不錯了,農村一年到頭見不到錢是很正常的事,城市工人一個月也才三十塊的工資,而且三十塊工資能養活一家人。
面子是挺有的,但天上從不掉餡餅。
想來謝家人知道自己兒子不行,又怕被村裡人說三道四,這才願意花鉅額彩禮娶個媳婦當擺設,讓人把唾沫星子咽回去。
溫綰前世活了幾十年,早不拿面子當回事了。
“可謝家要娶的人是你,又不是我。
人家願意給一千塊錢彩禮,肯定是相中你這個人了。
換我嫁過去,貨不對版,人家鬧起來,到時候咱家還不被村裡人笑話死。”
溫父覺得有道理,吸了口旱菸皺眉陷入沉思。
怕溫父動搖,溫雅提高聲音道:“反正我是要嫁一鳴哥的,至於謝常青,你們看著辦吧!退親退彩禮也不是不行。”
聽了這話,一直在屋外偷聽的大嫂徐鳳琴幾步進來,忙道:“謝家來說親的時候說過的,溫雅和溫綰哪個都行。”
溫綰有些無語。
人家娶媳婦不過是聾子的耳朵——擺設,當然誰都行。
正想開口懟她兩句,就聽徐鳳琴訴苦道:“彩禮我肯定是不會退的,爸、媽,家裡要都是我們這些大人,窮點就窮點又不是沒窮過,但還有孩子啊!
小軍今年都四歲了,還跟個小豆芽似的,他要吃雞蛋吃肉的呀!
村長的孫子跟他一樣大,整整比他高一個頭,我這個當媽的看著都心疼……”
提到大孫子,溫父又將煙鍋磕得震天響,擺出大家長的威嚴沉聲道:“親事就這麼定了,誰他媽都別再說了,不然別怪老子不客氣。”
溫綰以為前世她條件好起來後,溫父覺得都是一奶同胞的兄妹,應該互相幫襯,這才讓她給哥哥嫂嫂出錢出力的。
現在看來,溫父只不過單純的胳膊肘往裡拐,哥哥嫂嫂大孫子才是自己人,女兒是外人。
甚至在他的眼裡,女兒有可能只是件可以變賣的商品,人家願意出高價買,錢都收了自然沒有退的道理。
他並不在乎女兒們怎麼嫁,覺得嫁誰都一樣過日子,只要別損失他已經到手的利益。
準確的說,不只是溫父這樣。
這個年代的農村都是這個情況,兒子有上學的機會女兒沒有、兒子繼承香火女兒是賠錢貨、用女兒的彩禮給兒子當嫁妝娶媳婦……
這代父母的意識裡,女兒只是輔助兒子的工具,多正常的事。
最關鍵的是,這時候的農村女人主權是不歸自己的,在家時主權歸父親,出嫁後主權歸丈夫,老了……
老了好像就沒什麼用